入中論 (Introduction to the Middle Way, Madhyamakāvatāra)第六講
卓格多傑 傳講
2007年11月3日
提要
導言:從持戒到安忍,邁向第三「發光地」
上堂說到勝義菩提心在二地時持戒的增勝功德;「戒行為第一,往生善趣根,證悟解脫梯,離苦之良方。」龍樹菩薩要我們守持十善業道,除了希望我們得到人天身的異熟果報,為證悟解脫提供一個順緣外;更重視持戒波羅蜜多最主要可得到「尸羅田中長功德,受用果利永無竭」的結果。在大乘菩薩漫長修行道上,「持戒」就好像寶源一般,為我們提供無間歇的物質和精神上的助道。同時,宗喀巴大師在注疏中強調,二地菩薩會轉生為世間轉輪聖王,以十善業道教化萬民。
勝義菩提心在第三地時,以安忍為增勝。為甚麼三地稱為發光地?有二個說法;第一個是宗大師和米滂仁波切根據龍樹菩薩的《中觀寶鬘論》而認為,三地菩薩自相續中本初覺悟(primordial awareness)增勝,二分概念性建構現已燃燒殆盡;在出定後得位時得到一種驗相,全身發出如旭日初升般赤金之光。第二個說法是漢地大德印順法師,他根據《解深密經》說三地菩薩禪定到了四禪,再加上聞持陀羅尼的能力,成為無量智光所依;故名發光地。兩者所持經論皆有根據,相異距離亦少;但從中可看得到漢藏學人在引用經論資料的態度很不一致。我們後輩對先賢治學,應細加思量。
緊接下來的,月稱菩薩開始描述三地菩薩卓越的安忍能力,祂說:「設有非處起瞋恚,將此身肉並骨節,分分割截經久時,於彼割者忍更增。」三地菩薩雖受到鋒刀利刃節節肢解,痛入心脾,但祂是不會瞋恨傷害自己的人,反對他們更加憐惜。為甚麼?第一,菩薩由悲而忍:菩薩深知傷害菩薩的人將受到因果的懲罰,而且會比一般殺生罪行更嚴重;例如他將住在地獄受苦的劫數時間,會長達他對菩薩起瞋恚心多少剎那的數目;「佛言彼當住地獄,長如所生心數劫。」第二是由慧顯悲:菩薩在初地體證空性,已能達到「雖施身肉猶殷重」之三輪體空境界;在三輪體空下,菩薩對所割之皮肉、能割的眾生、何時或以何種利刃切割,皆了悟如鏡中影像,善得空忍。
接著,月稱菩薩提到瞋恚實在是一種盲目衝動;除了破壞我們心靈的寧靜外,它更是拖我們下墮三惡道的惡因。一般來說,中觀學者多根據《本生經》記載,瞋恚有四種過失而作論說根據:「忿火能壞妙容色,雖飾莊嚴仍不美,縱臥安樂諸臥具,忿箭刺心而受苦。忘失成辦自利益,由忿燒惱趣惡途,失壞名稱及義利,猶如黑月失吉祥。雖諸親友極愛樂,忿墮非理險惡處,心於利害失觀慧,多作乖違心愚迷。由仇串習諸惡業,百年受苦於惡趣,如極損他來復仇,怨敵何有過於此。」首先,月稱菩薩說對仇敵瞋恚於事無補,還會令到事情更糟。「若已作害而瞋他,瞋他已作豈能除;是故瞋他定無益,且與後世義相違。」其次,瞋恚令人失儀,好事變壞事,來世更下墮三惡道;瞋恚實在是此生和來世很多過患的因。「使色不美引非善,辨理非理慧被奪,不忍令速墮惡趣。」第三,能破壞親族朋友感情。寂天菩薩在《入菩薩行》中補充說:「有人以利敬,恩施來依者,施主若易瞋,反遭彼弒害。」「瞋令親友厭,雖施亦不依。」第四,瞋恚對修行人來說是極嚴重的罪行,如果瞋恚的物件是菩薩,後果可以嚴重到不可收拾!「若有瞋恚諸佛子,百劫所修施戒福,一剎那頃能頓壞;」寂天菩薩亦強調地說:「一瞋能摧毀,千劫所積集,施供諸善逝,一切諸福善。」所以月稱菩薩嚴正地提醒修行人:「故無他罪勝不忍。」寂天菩薩亦補充說:「罪惡莫過瞋,難行莫勝忍;故應以眾理,努力修安忍!」
庚三 發光地:為何稱為「發光」?
庚三 發光地(The third ground: Luminous)
辛一 釋地名義
這部份包括了三個題目:第三地的釋義、其獨特的功德和總結。第二個標題又分作兩個主題:殊勝忍辱波羅蜜多和最初三度功德的描述。
智慧之火與無量智光:兩種經論觀點的激盪
1 火光盡焚所知薪,故此三地名發光,
入此地時善逝子,放赤金光如日出。
Because there arises the light of the fire that consumes all the fuel of objects of knowledge, this third ground is Luminous. At this time there arises for the Heirs of Victors a copper-like appearance similar to the sun.
第三地之所以稱為發光地,是因為三地菩薩發出智慧之火,能把如柴薪般的現象(法界,意的對境)焚燒殆盡;凡是進入第三地的善逝子,都會發放如日出東方般赤金色光。
三地之所以稱為發光地;是因為三地菩薩進入根本定(meditative equipoise)時,獲得一種強大智慧──本初覺悟。這種智慧像火一樣,把現象(法界)的二分覺知和一切概念性建構(all dualistic fabrications)燃燒殆盡。同時,三地菩薩在出定後(post meditation)得位時出現一種驗相(experience),這位善逝之子,能發出如日出黎明那種赤金色光。(1)
辛二 釋地功德
菩薩的極致安忍:割截身肉而無瞋
壬一 明此地忍增勝
由悲而忍:憐憫施害者的悲慘果報
2 設有非處起瞋恚,將此身肉並骨節,
分分割截經久時,於彼割者忍更增。
Even if someone inappropriately angered were to cut flesh and bone from his body, ounce by ounce over a long period of time, he would generate a superior patience towards the mutilator.
假如有人無理地瞋怒菩薩,以至於橫加傷害,以利刃將祂的身肉骨節逐塊截割,令菩薩持久地受苦,菩薩對切割者的忍辱反而更加增上堅定。
任何人對菩薩起瞋恚,甚至傷害祂們;將祂們割肉裂骨,並使之持久受苦;這一切並不能激怒菩薩,這些暴虐行為反而只會使菩薩的忍辱能力更增上。(2)
由慧顯悲:看透「三輪體空」的如幻影像
(3) 已見無我諸菩薩,能所何時何相割,
彼見諸法如影像,由此亦能善安忍。
For the bodhisattvas who see selflessness, what is cut , by whom, the length of time and in what manner, all these phenomena are seen to be like reflections; therefore he is patient.
由於三地菩薩現證無我,所以對被割去的自身皮肉,能割的眾生,何時或以何種利刃截割等三輪,已了悟如鏡中影像,毫不執實;故能善得空忍。
再說,地上菩薩聖眾已證得無我,祂們見到受害者、施害者、時間和態度行為;這種種現象,皆與鏡中影像無異,安忍愈益增上。
瞋恚的可怕過患:為何我們絕對不能生氣?
壬二 明余修忍方便(異生如何修忍辱)
癸一 明不應瞋恚
子一 明無益有損故不應瞋
前面所述是三地菩薩的安忍;但異生為了使自己所作一切修行和善行功德不會壞失,故要修安忍。3
於事無補:生氣無法改變已發生的傷害
4 若已作害而瞋他;瞋他已作豈能除?
是故瞋他定無益,且與後世義相違。
If someone harms us and we become angry, does that anger reverse what has happened? Therefore, anger certainly brings no benefit here, and will be of detrimental in future lives as well.
我們對傷害自己的人生瞋恚,其實是於事無補的。這刻我們應反問自己:這樣做可以使剛才發生的傷害沒有出現嗎?可見瞋恚對現在沒有利益;就未來來說,反而招來逆緣。
受到襲擊傷害時,假如我們對襲擊者生起瞋恚,這時我們應該自問:「自己這樣做究竟能否補救受到的傷害?」很明顯的是,無論是現世或未來世的結果來說,報復是毫無意義的行為;因為現在生起的瞋恚,在未來世會成熟,成為我們不歡喜的惡緣。
子二 明不欲後苦則不應報怨
冤冤相報:以怨報怨只會種下未來的苦因
5 既許彼苦能永盡,往昔所作惡業果,
云何瞋恚而害他,更引當來苦種子?
How can one who wants to assert that he is eradicating the effects of non-virtuous actions committed in the past sow the seeds of future suffering through anger and harm towards others?
如果真的想根除自己過去犯下惡業的果報,為何又要因瞋恚和傷害而種下將來受苦報的種子?
再者,現在所受到的傷害,會抵銷過去曾造的惡業4。另一方面,假如我們因傷害而生起瞋恚,然後作出以怨報怨的報復行為;那麼,我們准挨苦果,皆因瞋恚必招感未來苦果;把未來的順境轉成逆緣,實在沒此必要。
子三 明能壞久修善根故不應瞋
火燒功德林:一念瞋心摧毀百劫福善
6 若有瞋恚諸佛子,百劫所修施戒福,
一剎那頃能頓壞,故無他罪勝不忍。
Since getting angry with bodhisattvas instantly destroys all the virtues that giving and moral discipline have accumulated over a hundred eons, therefore there is no evil greater than anger.
如果(不經意)對菩薩起瞋恚心,那麼過去長久地,例如經一百劫修行佈施和持戒所得來的福德,便會頃刻間盡毀。所以說沒有任何罪過比瞋恚為大。
對菩薩生起一刻的瞋恚心,頃刻便能把超過百劫所積聚佈施和持戒的功德毀掉,因此,沒有任何的惡業比瞋恚和不堪忍更具殺傷力5。再進一步說,若有一菩薩對另一同等地道的菩薩生起瞋恚的話,百劫所積集的福德將毀。但一個凡夫對一位菩薩生起瞋恚心,肯定就能消毀他千劫所積累的福善6。菩薩只在心裡瞋恨已得授記的菩薩,就算沒口出惡言,身行捶打;祂還要重披誓甲(don the armor),因祂這樣心生瞋恚已毀犯菩薩戒,所以要重頭開始守菩薩戒。同時,宗大師還提醒這位懺罪菩薩要在七年內每天三次勤修懺罪,庶幾可使異熟果報清淨。話雖如此,他在修行道上仍會困難重重,如要進入加行位的忍位,要經歷十劫的修行才可清淨。7
子四 明瞋恚是此生及來世很多過患的因
現世報應:毀壞容貌、失去理智與墮落惡趣
7 使色不美引非善,辨理非理慧被奪。
不忍令速墮惡趣。
It makes us ugly, brings one close to those not genuine, robs us of our discrimination that knows right from wrong, and soon throws us into lower realms.
生氣令我們面色難看;導引我們做出很多歹毒的事;此外,瞋恚亦會令我們失去判辨是非的理智能力;最後,瞋恚能使我們墮落惡趣。
僅是生起瞋恚已令人的容貌難看8,並且會導致現時所有好的變成壞9。瞋恚能破壞我們理智地處事和辨別是非對錯的能力,它是一種干擾我們平靜精神狀態的盲目衝動(a blinding force that shatters mental composure)。不堪忍的瞋恚,能夠瞬間拖累有情進入三惡趣。所以要思惟這些過患而修安忍,這是很重要的。
註釋
1在解釋為甚麼第三地稱為發光地時,宗喀巴大師只強調菩薩進入三地的根本定時,以智慧消融一切二元分別建構;所以在出定後會發放赤金色光明的驗相;宗大師是以中觀派祖師龍樹菩薩的《中觀寶鬘論》為佐證經論。截然不同的是漢地學人例如印順法師的《成佛之道》解釋三地為何稱為發光地時,則強調三地菩薩除了禪定的造詣已到達四禪外,還加上聞持陀羅尼,兩者令三地菩薩無量智光增勝,於是發出心光;這明顯是根據《解深密經》:「由彼所得三摩地,以及聞持陀羅尼,能為無量智光依,故彼三地名發光。」(卷四〈地波羅蜜多品〉第七)於此所產生的問題是:宗大師為何不提及和引證《解深密經》?這極可能是《解深密經》不是中觀系統的經論吧!印順法師又為何不引前兩地同系統的《華嚴經》〈十地品〉及專門描述十地的《入中論》?或《中觀寶鬘論》?這可能是《入中論》和《中觀寶鬘論》尚未譯成漢文吧!對於漢藏大師級如宗大師及印順法師治學及修行取向,學人應仔細思量。
2宗大師提出兩個原因說明菩薩對傷害自己的人不但不起瞋恚,反而更加憐惜。第一是由悲而忍;傷害菩薩的罪,比一般殺生罪還重;必會下墮地獄受苦;而受苦報時間是依罪人對菩薩心生惡念多寡,報應便有多少劫;所以菩薩對罪人心生悲湣而安忍增上。第二是由慧而忍;初地菩薩已因證悟空性而達到三輪體空,何況三地菩薩呢?所以三地菩薩受裂骨割肉時:誰是能割?何為所割?於何時割?以何方式割?諸法皆如幻像;所以三地菩薩生無我智慧而安忍增上。除此之外,菩薩以清淨的智能知道;這個傷害自己的人,因煩惱驅使,所以應憎恨的元兇是煩惱,而非切割者(mutilator)。如《入菩薩行》〈安忍品〉頌三十九云:「設若害他人,乃愚自本性,瞋彼則非理;如瞋燒性火。」而《菩薩瑜伽行四百論》〈明菩薩行品〉頌九云:「如鬼執雖瞋,醫者不生惱;能仁觀煩惱,非惑系眾生。」病人被鬼祟迷惑,雖然對醫生特別瞋恚,但醫生不會怪罪病人;同樣,佛會觀察眾生的煩惱,可是從不會對執系煩惱的眾生起瞋怒。
3寂天菩薩呼籲修行人要努力修安忍,對治瞋恚。祂說:「罪惡莫過瞋,難行莫勝忍;故應以眾理,努力修安忍。」
4如果犯了殺生和瞋恚,嚴重的可招感投生地獄之異熟果報;這不代表等流果可完全抵銷;若果再投生為人,這人的仇恨心和報復心會很強,還常遭人傷害;當這些傷害完畢後,這人殺生和瞋恚的等流果才會完全抵銷。
5這和寂天菩薩《入菩薩行》〈安忍品〉頌一、二的說法是一致的。「一瞋能摧毀,千劫所積聚,施供諸善逝,一切諸福善。」和「罪惡莫過瞋,難行莫勝忍;故應以眾理,努力修安忍。」
6要是瞋恨菩薩的是位凡夫,同時又不設法補救過錯的話;依照寂天菩薩的說法,他會招感投生地獄的異熟果報。「如是博施諸佛子,若人於彼生噁心;佛言彼當住地獄,長如所生心數劫。」(第一品頌三十四)
7為甚麼加行位的忍位成為懺悔罪業的重要關口?因為修行到忍位時,邪見和下三惡趣等惡性種子將會永久被壓伏,自始之後,修行人縱遇緣亦不生起邪見或墮惡趣,直到初地把邪見和三惡趣種子完全消毀。所以忍位是對治煩惱的第一大關口。懺罪者要在忍位勤修十劫,才能圓滿過關。
8聖天菩薩在《菩薩瑜伽行四百論》第六〈明斷煩惱方便品〉頌十四說:「無能而瞋恚,唯使自己醜;有能亦無悲,說此最下等。」意思是說:瞋恚者若果自己無法勝過對方,損害不到對方,只有暗自瞋恚,唯使自己容貌變得醜陋。若果瞋恨者擁有權勢,能恐嚇折磨殘害別人,但這只是缺乏悲湣的惡行,在佛陀心目中這種瞋恚是最下等的。而月稱菩薩在此注釋這頌時亦說:「瞋恨與猛火,最初燒自己,之後漸盛燃,焚燒諸他物。」
9寂天菩薩在《入菩薩行》〈安忍品〉頌三至五談及瞋恚令凡夫在現生立見受苦的情形,例如心離安樂:「若心執灼瞋,意即不寂靜,喜樂亦難生,煩燥不成眠。」又會破壞親族朋友感情:「有人以利敬,恩施來依者,施主若易瞋,反遭彼弒害。」「瞋令親友厭,雖施亦不依。若心有瞋恚,安樂不久住。」
應用思考問題
1菩薩進入第三地的根本定時,能以本初覺醒的智慧消融現象法界的一切二分建構;在菩薩出定後,便出現一種特殊的經驗,祂能發放日出東方晨曦般赤金色光。試解釋下列名相:(一)根本定;(二)後得位;(三)不共驗相。
2印順法師在《成佛之道》中解釋第三地為何稱為發光地,不依前例而引用了其他系統,例如《解深密經》的說法,你試推想個中原因。
3為何三地菩薩不會瞋恚那些傷害自己的人?
4無論月稱菩薩和寂天菩薩都認同一點:瞋恚有害無益;試分別從《入中論》和《入菩薩行》引文以對。
5今生受人傷害實在是因為過去世行十惡,尤其是殺生和瞋恚所種下惡因;很可能前世在異熟果方面已招感生於三惡趣,今生雖有幸生為人,但仍要接受等流果的殘報,例如自己很容易仇恨別人,憤世嫉俗;並時常遭人傷害。然而,嘗過了果報,便能抵銷以前的罪行。試解釋十惡的「異熟果」、「等流果」。
6以怨報怨實在是將未來的順境轉化成逆緣的無意義行為,試依頌五解釋之。
7「罪惡莫過瞋,難行莫勝忍」,對一位菩薩起瞋恚,無論你是凡夫抑或同樣是菩薩,都會面臨災難性的罪譴。試依第六頌,與及參考寂天菩薩和宗喀巴大師所言,略說其嚴重罪過。
8為何懺悔罪行到加行位(煖、頂、忍、世第一法)的忍位形成漫長難過的關口?
9在俗世中凡夫互起瞋恚,由小市民以至大人物,這都是嚴重罪行,甚至帶來災難。試依聖天、月稱和寂天諸位菩薩所言闡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