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講 安忍品
《入菩薩行》(Bodhicharyāvatāra)
寂天菩薩 造頌
金剛上師卓格多傑 傳講
日期:二零零四年一月十日
由〈安忍品〉第十二頌至五十頌,說明了當我們遭受損害時,為了不讓自己受苦,不但不應產生瞋恚,反而應該對這些損害修安忍,這包括了兩方面:第一是淨除瞋恚;第二是修行安忍。
這次講座,首先要解釋的是在面對別人的譏諷、誹謗和斥責時,該如何修安忍?如何不因敵人以說話斥責我們,令我們難堪而起瞋恨?由第五十二頌至六十三頌,寂天菩薩教我們在世間八法的毀譽、稱譏、苦樂和得失中,怎樣可以不動心來修安忍。現在人類物質生活豐盛,但仍有這麼多的煩惱,主要是因為我們太過著意別人對自己的看法;而由第五十二頌開始,寂天菩薩教我們如何在譏毀中修安忍。
寂天菩薩首先說:「心意無形體,誰亦不能毀。」別人的譏毀,「於身既無害,心汝何故瞋?」世尊在《法句譬喻經》中提到祂看透了人生的眾生相,根本是「虛偽無主」,一切社交應酬,職場攻略,「一毀一譽,但為名利」;說穿了我們怕別人不喜歡自己,譏毀自己,會阻礙自己的名聞利養。但寂天菩薩說:「在自己命終時,一切名利亦必須捨去。『然為利養瞋,福盡惡當生。』」我們應利用有限生命,努力淨除罪惡,積聚福慧資糧,勿為了無意義的名聞利養而去追逐,「唯行罪惡事,苟活義安在?」接著,寂天菩薩駁斥了「謂謗令他疑,故我瞋謗者。」和「謂此唯關他,是故吾堪忍。」二種自私的態度。由第六十四頌開始,寂天菩薩要我們消受因「我所」受害而生起瞋怒,例如如何不會因敵人傷害自己的朋友而起瞋恨?一般人除了因自己受損害而生瞋恨外,對自己所執著的事物,也會因其受損而生瞋;當自己所執著的對象受到損害時,在不背離尊師、親人和朋友的情況下,把對他們的愛執丟掉而修安忍。頌六十四至頌六十九,寂天菩薩提醒修行人要避免因「我所」,例如我所信仰的三寶、上師和親友等,受到譏毀而生起瞋恨。當我們深明「因佛遠諸害」,佛如大日,憑一兩句詆毀惡語就可以傷害到佛嗎?這當然逼使我們反省,作為佛弟子,所作所為要「宜乎佛族業」,不要令佛丟臉!做一些積極有效弘揚正法的事吧。當自己的上師、親友遭到譏毀,「思彼皆緣生,知已應止瞋。」別人的詆毀只令我們更加相信上師的慈悲,更加珍惜和自己親友的緣份。總括來說:在濁世中的眾生如果未聞、思、修正法,他們都會因名利而互相傷害,就好像待宰的牛群被送往屠房途中,仍然不停互相踢鬧狂嗥一樣;所以無論別人用什麼形式來傷害你,或者自己相信的三寶、上師和親友,寂天菩薩說:「此中孰無過?孰為有過者?」「因何昔造業,於今受他害?一切既依業,憑何瞋於彼?」最後,寂天菩薩一如佛陀的教示:「如是體解已,以慈互善待。故吾當一心,勤行諸福善。」(佛在《法句經》〈雙品〉第五頌曾說:「在於世界中,從非怨止怨;唯以慈止怨,此古聖常法。」)在這裏特別要留意的是,寂天菩薩分析貪是瞋的最大助緣;美好的事物,人人喜愛,但不能過份貪著,免生貪心;與其說瞋恚帶來直接傷害,倒不如說貪愛才是背後的黑手;「如是心所貪,能助瞋火蔓,慮火燒德屋,應疾厭棄彼。」總結頌五十三到頌七十五,寂天菩薩分析出瞋怒的原因,要我們淨除瞋怒,修持耐怨害忍。
最後,寂天菩薩總結:「安忍苦不劇,復能成大利,為除眾生害,欣然受此苦。」當我們能做到別人譏毀自己和自己的朋友而不起瞋怒時,尤有進者,由頌七十六至八十六,當聽到別人對自己冤家仇人讚頌恭維,如何令內心不生起瞋恚?寂天菩薩透過內心智慧與煩惱相互辯論質問的方式表達出來:提醒自己發菩提心、行菩薩道的目的,就是要令一切眾生得快樂,所以敵人縱有名聞利養,都要隨喜;寂天菩薩說:「初欲有情樂,而發菩提心,有情今獲樂,何故反瞋彼?」同時提醒末世的修行人,要好好珍惜自己的信心、福善和功德,反省過往所造種種惡業,改過自新;內心不可生起嫉妒、瞋恨,不跟別人競勝;「於昔所為惡,猶無憂愧色。」
(五十二)
心意無形體,誰亦不能毀,
若心執此身,定遭諸苦損?
由於此心識(註釋1)不是物質性的東西,不管用什麼方式也不能把它毀掉;但是若心執著自己身體(例如當別人以惡言、斥責或譏笑我們的長相時),心會作出反應,跟著感覺到痛苦。
(五十三)
輕蔑語粗鄙,口出惡言辭,
於身既無害,心汝何故瞋?
當別人對我輕視,說難聽的話,甚至口出惡言相罵時,既然這些說話對身體毫無傷害,心意啊!你為何要生瞋恨呢?
(五十四)
謂他不喜我;然彼於現後,
不能毀損我,何故厭譏毀?
(這些惡言惡語,雖然代表)他不喜歡我;但事實上,無論在今生或來世,別人對我如何討厭,都不會毀損我,那麼我為何要厭惡別人的譏毀呢?
(五十五)
謂礙利養故;縱我厭受損,
吾利終須捨,諸罪則久留。
或有人說:「這些譏毀將會障礙我得名聞利養;我縱使討厭這些譏毀,因為這樣會使自己的名聞利養遭到損害,然而臨命終時,我仍不得不捨棄這些名聞利養;而瞋害的罪業卻會長久留存在心相續中。」
(五十六)
寧今速死歿,不願邪命(註釋2)活,
苟安縱久住,終必遭死苦。
我寧願現在迅速死去,也不願過邪命活,苟且偷安地過日子縱然可以活得長久些,但最終也必定要面臨死亡和墮落的痛苦。
(五十七)
夢受百年樂,彼人復蘇醒,
或受須臾樂,夢已此人覺;
假使有人在夢中享受了百年快樂以後才蘇醒過來;而另有一人在夢中只享受了短暫的歡樂就醒過來;
(五十八)
覺已此二人,夢樂皆不還,
壽雖有長短,臨終唯如是!
這兩人醒來以後,同樣不可復得夢中的快樂。人的壽命雖然有長有短,但死時也帶不走生前的任何享樂。
(五十九)
設得多利養,長時享安樂,
死如遭盜劫,赤裸空手還。
不管我們得到多少的利養,能夠享受安樂多長久,在死亡的時候,這些財富及享樂就如同遭強盜洗劫後一樣,光著身體,空手而歸。
(六十)
謂利能活命,淨罪並修福,
然為利養瞋,福盡惡當生。
或有人說:「利養能維持我的生活,使我有條件淨除罪惡,增長福德。可是,如果為了利養而憎恨他人,豈不是會產生罪惡而斷送福德嗎?」
(六十一)
若為塵俗活,復因彼退墮,
唯行罪惡事,苟活義安在?
如果為了追求世俗的利養而活著,並因此而退失安忍難行,只做惡事而使來生墮落受苦,這樣子活著,到底有什麼意義?
(六十二)
謂謗令他疑,故我瞋謗者,
如是何不瞋,誹謗他人者。
有人說:「譏毀會使別人對我失去信心,因此我要瞋恨譏毀我的人。」既然是這樣,當別人(例如某些高僧大德)受謗時,你為何不同樣生起瞋恨呢?難道這些誹謗不會毀壞他人的信心嗎?
(六十三)
謂此唯關他,是故吾堪忍。
如是何不忍,煩惱所生謗。
如果說譏毀別人(例如高僧大德)跟我沒有關係(因為譏毀的是別人,不是我,我怎知道受譏毀的人私下有沒有犯錯),所以我能容忍(但別人譏毀你,你有沒有反省自己可能有犯錯?所以譏毀的因緣具足時,譏毀傷害便必然出現,與譏毀你的人無關(註釋3);所以受到譏毀傷害時,知道譏毀的原因是煩惱和其他條件成熟);那麼怨敵出於煩惱而作出譏毀,導致別人對自己失去信心,這只不過是與煩惱因緣有關,你又為何不能忍受呢?
(六十四)
於佛塔像法,誹詆損毀者,
吾亦不應瞋,因佛遠諸害。
對那些誹謗詆毀,甚至破壞佛塔、佛像和經典正法的人,我也不應生氣;因為三寶本性空寂,遠離了各種損害(註釋4)。
(六十五)
於害上師尊,及傷親友者,
思彼皆緣生,知已應止瞋。
同樣,對於傷害上師和親友的人,我們也應這樣思惟:「這些傷害都是從業緣而生」,然後藉此努力制止自己的瞋恨。
(六十六)
情與無情二,俱害諸有情,
云何唯瞋人?故我應忍害。
有心識的人與無心識的事物(註釋5),二者皆會傷害有情,為何我們只是瞋恨有心識的人呢?所以我應忍受別人的傷害。
(六十七)
或由愚行害,或因愚還瞋,
此中孰無過?孰為有過者?
一方出於愚癡而傷害他人,另一方則因愚癡而對之起瞋恨,這兩種人之中,哪一個沒有過錯?誰人有過錯而應受責怪呢?
(六十八)
因何昔造業,於今受他害?
一切既依業,憑何瞋於彼?
為什麼我從前要造下傷害別人的惡業,而現在受到報應呢?(現在受到別人傷害,我們應抱怨為什麼自己過去造了傷害別人的業。) 既然一切都根源於自己往昔的業力,我憑什麼瞋恨傷害我的人呢?
(六十九)
如是體解已,以慈互善待。
故吾當一心,勤行諸福善。
如是體悟了解這個道理後,就應該以慈悲心來彼此對待,所以我心中只有一個想法,就是努力做各種有福德的善行。(如果我們現在能善待別人,種下善因,將來就不會被傷害。)
(七十)
譬如屋著火,燃及他屋時,
理當速移棄,助火蔓延草。
譬如某棟房屋正在起火燃燒,並燃向相鄰的屋子,這時,理應迅速移開能夠助長火勢蔓延的草木等物。
(七十一)
如是心所貪,能助瞋火蔓,
慮火燒德屋,應疾厭棄彼。
同樣,內心所貪著的任何人與事物,都能助長瞋心的蔓延,如果擔心瞋火燒壞自己的功德屋,就應該立刻厭棄所貪著的一切(註釋6)。
(七十二)
如彼待殺者,斷手獲解脫,
若以修行苦,離獄豈非善?
有人犯了被砍頭的重罪,朿手待殺;若因斷手而得以活命,何樂而不為呢?同樣,若以忍受辭親割愛等修行的小苦,而能脫離地獄等大苦,這不是很好嗎?
(七十三)
於今些微苦,若我不能忍,
何不除瞋恚,地獄眾苦因?
對於現在這些小小的痛苦,為什麼我不能忍受呢?為了我未來不受痛苦,為什麼現在不把生到地獄去受苦的因–瞋恚心–消除呢?
(七十四)
為欲曾千返,墮獄受燒烤,
然於自他利,今猶未成辦。
因為貪欲受阻而瞋害他人,以此我已經歷過千百次墮地獄受燒烤的痛苦了;可是,儘管我已受過如此多的苦難,對自己和他人的利益卻毫無所成。(註釋7)
(七十五)
安忍苦不劇,復能成大利,
為除眾生害,欣然受此苦。
耐怨害忍的痛苦其實不是那麼嚴重,反之,更能成就自他的大利益;故此,為了消除眾生所有的苦難,我應當欣然忍受這點輕微的痛苦。
(七十六)
人讚敵有德,若獲歡喜樂,
意汝何不讚,令汝自歡喜?
如果有人稱讚你的敵人有功德,因而稱讚的人和被稱讚的人都得到快樂。那麼意識啊!你為何不隨喜稱讚你的敵人,讓自己也一起快樂啊!
(七十七)
如是所生樂,唯樂無性罪,
諸佛皆稱許,復是攝他法。
讚歎隨喜所得的喜樂,這種喜樂是純淨的,沒有罪性的(如果我們因隨喜敵人的功德而得到快樂);這都是諸佛所稱讚的德行,也是一種攝受他人的方法。
(七十八)
謂他獲樂故,然汝厭彼樂;
則應不予酬(註釋8),此壞現後樂。
如果說讚歎將使敵方獲得快樂,而你卻不希望他得到快樂;那麼你也不該支薪使你的僕人快樂;但這樣做將毀壞你今生和來世的安樂。
(七十九)
他讚吾德時,吾亦欲他樂,
他讚敵功德,何故我不樂?
當別人稱讚我有功德的時候,我也希望他得到快樂;但是當別人稱讚仇敵有功德時,為什麼我總是感到不樂意呢?
(八十)
初欲有情樂,而發菩提心,
有情今獲樂,何故反瞋彼?
我原先希望一切有情都能獲得安樂,因而發了「為利眾生願成佛」的菩提心。現在有情確是獲得了安樂,為何我反而為此而瞋恨他呢?
(八十一)
初欲令有情,成佛受他供,
今見人獲利,何故生嫉惱?
最初發心時,我是希望一切有情成佛而普受三界眾生的廣大供養;可是現在看到別人獲得了一點微薄的名聞利養,為什麼反而生起嫉妒苦惱呢?
(八十二)
所應恩親養,當由汝供給,
彼今已自立,不喜豈反瞋!
眾生都是你應該贍養的恩人和親人,應當由你親自供給他們生活利養,如今他們已能靠自力得到利樂,難道你不感到高興,反而還生氣嗎?
(八十三)
不願人獲利,豈願彼證覺?
妒憎富貴者,寧有菩提心?
如果不願眾生獲得一些小利益,你又怎可能希望他們證得無上菩提呢(註釋9)?嫉妒、憎恨別人富裕尊貴的人,又怎會有菩提心呢?
(八十四)
若已從他得,或利在施家,
二俱非汝有,施否何相干?
如果仇敵等人已從他人那處獲得了利養,或者那些利養仍然留在施主家中,這些利益都沒有你的份兒;其實別人對怨敵施或不施,與你又有何相干呢?
(八十五)
何故棄福善,信心與己德?
不守已得財,何不自瞋責?
為何去瞋害別人而拋棄自己的福善、信心與功德呢?不好好地守護自己已經得到的功德善財,為何又不去瞋恨責怪自己呢?
(八十六)
於昔所為惡,猶無憂愧色,
豈還欲競勝,曾培福德者?
對自己以前所造的罪惡,你不但不憂慮愧疚,悔改自新;難道你還想繼續以嫉妒瞋惱去和其他有福德者(註釋10)爭強鬥勝嗎?
註釋
1心相續(mental continuum, Saṃtāna):又譯為心識連續體,或意相續;相對於唯識學派的阿賴耶識,是眾生輪迴的主體。
2邪命:以不正當的手段得到利益、資財。第一:以殺業為職業;第二:以矯詐、諂媚的說話,希望得到利益;第三:方便研求,不斷地對人家很好,但目的只是想得到更多的利益;第四:以利求益:給人家一塊錢,卻希望能得到十塊錢的回報,背後有不合理的貪求,例如高利貸。
3很多的誹謗、是非、喜惡等,都是由於業力因緣所招感的法,不是理智所能了解的。譬如有的人言行如法,但別人總覺得他討厭,於是對他生起了誹謗。以前釋迦牟尼佛在世時,外道首領飲光每看到世尊,便覺得世尊長得很憔悴,所說的話也很刺耳,這些都使他無法自主地去誹謗佛陀。
4這些詆毀三寶的人只是在造惡業而已,事實上不可能真正傷害到三寶。在真實而言,三寶是不可能被傷害的,因為佛已經遠離被傷害的可能性。佛經中說,如果有人詆毀三寶,就猶如「仰天而唾,唾不污天;還污己身」。
5無心識的事物對有情的損害,可以用地、水、火、風四大來代表,例如四大不調而生病,也是一種傷害。人們之所以對無心識的事所造成的損害不生瞋,是因為認識到無情法沒有自主傷害別人的能力,覺得只是自己運氣不好;而對有情的傷害,往往會覺得別的有情有獨立傷害人的能力,所以他應該對此負責,應該對他生起瞋恨,讓他不再對自己施加傷害。而當修行人體證人無我後,便知道敵人傷害自己都是因緣而致,不能自主。
6瞋的產生主要來自貪,當自己過度貪愛某人或事物,只要某人或事物受到負面影響,因愛成恨,馬上便會生起瞋心。所以要厭棄、丟掉的東西是什麼?不是背離三寶、朋友,而是把對他們的愛執丟掉。內心一旦沒有貪執著的對象,瞋恚就很難生起或加強。
7因偏袒或執著自己親友而生起瞋恚;事實上對自己和親友都沒有好處,不能有實質的幫助。
8如果我們認為別人的快樂只是他的事,與自己無關,所以不必隨喜;但寂天菩薩反駁並舉了一個例子:我們僱用工人來工作;為了讓他願意繼續工作,所以付錢作為工人的報酬。如果認為付的錢只是工人的高興,而不是讓自己高興,那麼你應該取消付錢給工人,因為這筆錢只會令工人快樂,而不會令你快樂;如果有這樣的想法和行動,你現在一定不開心,因為工人會離職,再沒有人為你工作。
9這些人為自己辯護說:「我只是不希望別人在世間法上太過份了,世間八法是眾生的輪迴之索嘛!至於出世間的功德,我是隨喜的。」寂天菩薩反駁說,假如有人不能容忍別人的安樂,而希望所有人都得到無上大安樂;阻止別人得小安樂,是要幫助所有的人得到無上安樂,誰會相信這種自相矛盾的謊言?
10敵人得到名聞利養,是因為他往昔曾作福德善業,現在因緣成熟而得快樂果報而已。
應用討論問題
一)寂天菩薩說:「語言上的譏毀根本不能傷害到我們的身體,但為什麼我們還要害怕?到底我們真正害怕的是什麼?」
二)世尊在《法句譬喻經》〈忿怒品〉說:「世有八事興長誹謗皆由名譽,又貪利養以致大罪累劫不息。何等為八?利衰毀譽稱譏苦樂。自古至今鮮不為惑。」古聖大德如阿底峽尊者、仲敦巴等,常提到真正的修行人要心捨此生之事;心捨此生主要是指放棄世間八法。但現實是人生在世,根本不可能避免會有苦樂利衰稱譏毀譽,我們只能不受這八法污染自己心意。試從寂天菩薩單就稱譏這點,來闡述一位修行人怎樣住於菩薩行?怎樣調伏其心,才不受稱譏念垢的污染?
三)佛教允許修行人過簡樸的生活,以正當的方法來謀生,這種職業稱為正命。相反,因貪染財富而做出邪命行為,寂天菩薩認為極其不智。試引頌以對。
四)寂天菩薩提出一點:「瞋恨和貪染是相連的。」因為貪染享樂,若果得不到樂受,就起瞋恨;自己得不到樂受,人家得到就嫉妒。所以寂天菩薩提出了對治瞋恚的道理,就是要時刻了知貪染樂受和財富是沒有用的;因這些享樂都是無常不實,頂多只是帶來惡果。試引第五十九頌說明。
五)阿底峽尊者說過:「利養是纏縛修行人最惡毒的法,能從利養中解脫出來的人,是人中蓮花。」其實財富本身並不是邪惡、壞透的,最重要的是怎麼去運用這些財富。但是凡夫的心無始以來對財富利養特別貪執,如果一個修行人的心轉移到這方面,自心也會被煩惱染污;而寂天菩薩在第六十頌亦有同樣的看法,反駁那些找藉口來貪染名聞利養的修行人。試詳述之。
六)據說,龍欽心髓傳承祖師巴楚仁波切完全遠離俗務,一生沒有住在房子內,過著野外流浪的生活,隨意在森林、山洞或不知名的途中停歇,來去無跡,為的是不想陷入世間八法的孽網中。試以寂天菩薩〈安忍品〉第六十一頌說明修行人要安貧守道的道理。
七)寂天菩薩提醒我們:「當見到有人誹詆損毀佛塔、佛經和佛像時,不要立刻生氣;應當檢視自心有沒有執著『我所有』;並從勝義諦的角度認識到佛已離受損害的因緣,根本沒有人能夠傷害得到。」試詳述頌六十四的本義。
八)有些人因害怕家人反對他們學正法而誹謗三寶受惡果,於是隨順他們的惡業,放棄學佛,放棄正法;你覺得這樣做是否可行?對自他有沒有益處?試根據頌六十四和六十五闡述。
九)寂天菩薩提出我們要避免因為別人傷害自己所喜愛的人,而起瞋恨心。其中一個方法是生起一種不在乎別人傷害、不報復別人傷害的善心;試依頌六十六至頌六十九說明。
十)寂天菩薩教導我們避免因為傷害自己所喜愛的人,而起瞋恨心。由頌七十起至頌七十五,他提出了三種方法:第一是避免讓自己已生起的功德受損;第二是思惟能忍小苦就能避免墮地獄的大苦;第三是思惟安忍能消除眾生的禍害。試根據頌文一一申述之。
十一)紅教成就者米滂仁波切(Mipham Rinpoche, 1846-1912)說:「公平正直天人道,虛偽狡詐邪魔道。」一個真正修行的人,不管別人如何對待自己,都應以公平正直的心去對待。對於怨仇的功德亦應正面承認;別人讚歎仇敵時,不會生瞋恨;相反,應能隨喜。試引頌文說明。
十二)我們初發菩提心,目標是利益眾生,帶領他們解脫。因為眾生往昔種下善因,現在樂果成熟,得到名聞利養,有大利益,而自己內心受「我見」、「我愛」所障蔽,對別人快樂及受人信戴反生起瞋恨及嫉惱,完全忘記了最初入佛門的本懷。試引寂天菩薩頌文之義以警醒自己。
十三)博多瓦格西(Geshe Potawa, 1031-1105)說:「我最大的毛病是別人有再大的功德,我也看不到,別人再小的過失,我也看得出來,而自己的過失再大也無法自知。」現在末法時代,人類自相續的煩惱熾盛,尤其是「我見」、「我愛」二魔作祟,所以佛弱魔強。其中最明顯的是修行人不好好地珍惜守護自己的功德善財,還要去覬覦別人,尤其是敵人的名聞利養,見到別人超勝,就去攀比;比不上人,就心起嫉妒;不去追尋根源,實在是自己修行福德不夠,前生惡業未淨所致。這種競勝做法只有糟蹋、坑害自己,摧毀自己辛苦積累的功德善財。試引寂天菩薩〈安忍品〉第八十五和八十六兩頌,以作修行人當頭棒喝的警句!
第十一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