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講 智慧品
日期: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一日
上堂提到為了確立空性是佛法的根本,就得先從多個層面確立大乘經典地位。寂天菩薩除了一一駁斥「大乘非佛說」的邪見,更進一步提出若不先確立大乘地位,小乘地位實在也無法確立。其中一點重要論證是:沒有大乘經典,光靠小乘,我們根本無法證悟空性;無法證悟空性,自然不能斬斷生死輪迴的束縛,得入涅槃;不得涅槃,四諦「苦的止息」不過是空話。在這連串的論證中,寂天菩薩不僅提到生起輪迴的根本原因在於無明妄執諸法實有;還有一點,就是不透過證悟空性,表面上可以暫時壓止現行煩惱,其實微細的貪愛瞋恨尚存,遇上適當外緣,識境相連,微細的煩惱再會生起,由是推論到未能體證空性的阿羅漢,根本未能斷盡煩惱障。寂天菩薩這種論證除了恪守祖師龍樹菩薩所說:「有法執必有我執」的教示外,並於討論「人無我」、「法無我」時,駁斥唯識和中觀自續派提出人無我、法無我是兩個迥然不同的修行路向,所以證得果位亦不同,例如說證人無我斷我執得大涅槃;證法無我斷法執得大菩提。寂天菩薩在以後的篇章分成兩種無我,純粹是順應眾生才把五蘊割裂成物質和精神罷了。還有一點要提及的是頌四十九、五十及五十一,如智作慧論師等教內學者認為非出自寂天菩薩手筆,原因有兩點:一是前後文理不相順;但這種情況在以前也至少出現過三、四次,為什麼在這次卻毫不容情地把這三首偈頌斥為偽作,可見這點並非真正原因;另一個原因是文中有對佛十大弟子之一的摩訶迦葉尊者有微言,認為他未能完全了解佛的教言,從而斷定寂天菩薩不會如此失儀,認定這三頌非寂天菩薩所寫,只是後人加上。這顯示教內有一強烈信念;儘管我們可以說小乘阿羅漢若未體證空性,仍未具足資格,未能循名責實得到阿羅漢的美譽,因為阿羅漢蘊涵殺盡煩惱賊的意思。但佛弟子對他們的戒行仍十分尊敬,不能輕蔑;這個尊卑有序、聖潔理智的傳統,是否應為我們福德輕薄的五濁惡世佛弟子切實地遵從呢?此外,寂天菩薩在陳述體證空性乃佛教根本精神,勸導小乘傲慢聲聞不可因自己不了解大乘空性而隨便破斥,反而要找出自己的不足;發現體證空性其實能讓我們學得並成就全知的佛果,達到完全涅槃;另一方面,體證空性後能不住涅槃,以大悲心長住於世,救渡眾生。接著,寂天菩薩提出執著諸法實有是輪迴根源,並且使我們產生恐懼;「實我若稍存,於物則有懼;既無少分我,誰復生畏懼?」寂天菩薩鼓勵信眾要好像聖天菩薩一般體證空性:「若見境無我,滅諸世間種。」(When selflessness is seen in objects, the seeds of cyclic existence are destroyed.)」不執著諸法實性,便能從根本上出離生死輪迴期間的一切恐懼。
(四十九)
若語入經藏,即許為佛說,
三藏大乘教,云何汝不許(註釋1) ?
中觀瑜伽師說:「如果語言一旦被編入經藏,就承認它們是佛說;那麼大乘經典一樣也被編入經藏中,何以你們又不承認它們是佛說的呢?」
(五十)
若因一不攝,一切皆有過,
則當以一同,一切成佛說。
如果只是因為宣說諸法空性不屬於聲聞乘之經典這一個原因,就認為整個大乘經典非佛說;同樣道理,我們也可以主張只有一項與小乘經典相同,一切大乘教法都是佛說。
(五十一)
諸聖大迦葉,佛語未盡測;
誰因汝不解,廢持大乘教?
以大迦葉尊者為首的眾多聖僧,尚且不能完全揣測所有的佛語教法;誰會因為你不理解大乘經教,而認為不應該信受奉行大乘經教呢?
(五十二)
為度愚苦眾,菩薩離貪懼,
悲智住輪迴,此即悟空果。
當菩薩體證空性時,祂既對生死輪迴中流轉的眾生產生大悲心,亦不會因執著寂滅快樂而害怕輪迴;為了永恆滿足眾生的願望,雖具有離開輪迴的斷證功德,祂卻是出於慈悲而長久住世,不住涅槃;這種大悲心便是體證空性的成果。
(五十三)
不應妄破除,如上空性理。
切莫心生疑,如理修空性。
對上面所說的空性教理,因為不了解就隨便破斥是不對的。更不應心生懷疑,按自己根器,查出方法,合理地修習空性。
(五十四)
空性能對治,煩惱所知障,
欲速成佛者,何不修空性?
空性能對治障礙成佛的煩惱障與所知障,因此,想要成佛者,何不快些去修習空性呢?
(五十五)
執實能生苦(註釋2) ,於彼應生懼;
悟空能息苦,云何畏空性?
執著諸法實有會產生輪迴痛苦,所以應對它生起畏懼,相反,證悟空性能止息一切輪迴痛苦,那為什麼要害怕修習空性呢?
(五十六)
實我若稍存,於物則有懼;
既無少分我(註釋3) ,誰復生畏懼?
如果真實的有這個「我」,那麼恐懼便會從四方八面而來;如果沒有這個「我」,還有誰去經驗恐懼呢?
(五十七)
齒髮甲非我,我非骨及血,
非涎非鼻涕,非膿非膽汁。
(五十八)
非脂亦非汗,非肺亦非肝,
我非餘內臟,亦非屎與尿;
(五十九)
肉與皮非我,脈氣熱非我,
百竅亦復然,六識皆非我(註釋4) 。
牙齒、頭髮和指甲不是我;我不是骨頭、血液,不是鼻涕,不是唾涎;也非膿液,也非膽汁。我不是脂肪,不是汗水,不是肺臟,也不是肝臟;我不是其餘任何內臟,更不是大便和小便。肌肉和皮膚不是我,運行於脈絡中的氣、體溫不是我,眼等百竅不是我,六識等也不是我。
註釋
1 《入行細疏》註第二一零頁說:「自此以下三頌(至頌五十一止)是遭後人竄改,並非寂天菩薩所造;而且它們的次序不順接文理,這三頌就算是寂天菩薩所寫,屬於此論,亦應放於頌四十三後。」重要的是說話有毀損大迦葉尊者(Mahākāśyapa)之嫌。
2 月稱菩薩在《入中論》中說:「為了使眾生能從煩惱與智慧的障礙(obscurations to omniscience)解脫出來,所以從法(phenomena)與人(persons)兩方面講述無我之理。」同時,月稱菩薩在《菩薩瑜伽行四百論》註釋中說:「所謂的我(self),是指不須要觀待其他事物,能夠獨立自性的存在。而無『我』就是指一切法的無實有自性。此無實有自性的『無我』,乃從被分割的『人』與『法』兩方面理解;分別被稱為『人無我』與『法無我』。」第三世章嘉國師(1717-1786)在《中觀正理》反對唯識和中觀自續派所提出:「當一個人現證到最細微的『人無我』時,他不再須要去證悟最細微的法無我,也能獲得解脫。」章嘉國師依據龍樹菩薩提出:「有法執必有我執」;因此,要達到解脫,必須體證最細微的空性。章嘉國師以應成派的觀點反對唯識與自續派主張人無我、法無我是兩個截然不同的修行路向(two selves are different and that the mode of conception of them also differ);他認為兩種「無我」的確立方向是相同的。由於對五蘊的物質和精神現象執著,並分割成「法」與「人」,於是為了對治這種執著分別,我們提出兩種無我;這不是在兩個虛假的「我」(人我和法我)上,構造出人無我和法無我;例如由五蘊組成的一切現象,非真實存在,因此,我們稱為法無我;同樣的道理,由五蘊集合而成的人,也非實有;在這情況下,我們稱為「人無我」。所以無論是人無我或是法無我,其理只有一個:一切法無實有自性。這便合乎龍樹菩薩提出「有法執必有我執」,解脫必須現證最微細的空性;而不像唯識和自續派要以不同入路分別對治人無我,斷煩惱障得解脫;對治法無我,斷所知障得菩提,這種節外生枝的修行方式。(見Jeffrey Hopkins’s “Emptiness Yoga” 頁三六四至三六五)
3 達賴喇嘛說:「在微細的層面上(例如體證微細的空性),這兩者(人無我、法無我)是沒有區別的。在此先討論人無我,因為有關人的空性比法的空性容易確證。為了確認無我(identitylessness),我們必須認知本身(identity)和自我(self)。」(《超越的智慧》頁九十)
4 章嘉國師說:「執一切現象為實有的俱生我執心識(innate consciousness),認為在色等五蘊組合的整體之上有一個獨立存在的『人我』。這種俱生我執不用智力推理,甚至在沒有任何理由下形成的一個自然(習慣)傾向。」所以,宗喀巴大師認為這種俱生我執是一種「非智力分析的天生我執」(the non-analytical innate conception of true existence)。(“Emptiness Yoga”頁三七三)
應用討論問題
一)為什麼學者認為頌四十九、五十和五十一非寂天菩薩所寫,而是後人竄改羼入?
二)寂天菩薩認為修行人如要得到真正解脫,必定要證悟空性;空性之道乃解脫的鑰匙;試依頌五十二至五十六說明。
三)寂天菩薩依龍樹菩薩、聖天菩薩、月稱菩薩的應成派論點,否定唯識和中觀自續派認為人無我、法無我是兩個不同範疇,其對治及證果亦是兩個截然不同路向和境界;寂天菩薩並恪守龍樹菩薩「有法執必有我執」的教示,認為執一切現象為實有的法執,與執我及執我所的「人我執」同樣是承認客觀存在具獨立性,從這一點看「法我執」和「人我執」是一樣理路的。換言之,在極細的體證空性時,人無我和法無我是沒有區別的;所以「人無我」、「法無我」是同一道理,否定一切法皆無自性。寂天菩薩在以後的篇章分成兩種無我,只是順應眾生把五蘊割裂成物質和精神罷了。試找章嘉國師所著《中觀正理:應成派概述》,進一步理解應成派與唯識和中觀自續派對二無我的不同理解。
第二十九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