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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觀莊嚴論講記-22

現觀莊嚴論

Abhisamayālaṃkāra

彌勒菩薩 造頌

法尊法師 漢譯及略釋

金剛上師卓格多傑 傳講

門人寶豐誼 述記

講次:第二十二講

日期: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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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本講首先明修道頂加行之相,以見道「一剎那忍」為基礎,菩薩其後以後得智漸次斷除俱生煩惱種子。為成就此斷德,菩薩依次修習三種定學:初入「獅子奮迅三摩地」,如獅子奮迅般速捷,順逆觀察十二緣起,通達雜染流轉與清淨還滅二門;次修九次第定之「往還二相」,從初禪直往滅盡定,復從滅盡定還至初禪,乃至八定各別間雜滅盡定而修往返;最後修習「超越等持」,超越一至八定而作種種跳躍出入,以欲界不定心為界,於八定中雜修滅盡定一返,成就最極自在之定力,為斷障作前行方便。

本講後半闡明修道頂加行所斷之俱生分別,分為所取與能取二類。所取分別中,「轉趣所取分別」九種,乃菩薩於利他弘法(略標、廣釋)、修行因緣(佛所攝受)、加行功德(加行相)、三時修證(三世功德)、有修無修、涅槃勝進、新證空智、修道位次等境上,執所修證之功德法為實有;「退還所取分別」九種,乃菩薩觀二乘人之過失(無師攝受、不發菩提、執種性實、不修般若、貪著影像、不能簡擇、不能修義、有得修法、顛倒正行),而執應捨之法為實有。此十八種所取分別,皆屬修道位所斷之俱生實執,菩薩以後得智照見能所皆空,方能漸次破除,真實安住於無上菩提之道。

承先啟後:從見道頓悟到修道漸修

己三  見道頂加行之自性

見道位的圓滿:一剎那忍攝六度

二十二  施等一一中,彼等互攝入,

一剎那忍攝,是此中見道。

That in which generosity and so on

Are mutually combined with each other

And which consists of poised readiness

In one single moment is the path of seeing here.

此偈頌標明修道頂加行之總相,並揭示見道與修道之承接關係。

「施等一一中,彼等互攝入」——明見道位中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各自皆互攝其餘五度。於見道一剎那間,修一波羅蜜多時,其餘五波羅蜜多自然隨轉、相互含攝,非各別孤立修行。此即見道位六度圓滿互攝之特質。

「一剎那忍攝,是此中見道」——此明見道以無分別智於一剎那中證得法忍,攝一切道品功德。此「一剎那忍」即見道之體性,於苦法忍、苦法智等八忍八智中,頓斷分別煩惱,現證真如。

此頌雖正說見道,然於本品中實為承先啟後之關鍵。釋論云:「修道頂加行之相:是以後得智斷俱生煩惱種子。修道菩薩由加行定與四根本定二門入超越之定,即謂修九次第定。」此即承接見道「一剎那忍」之無漏智,進一步說明修道菩薩以後得智,於定中修習九次第定,以斷除微細俱生煩惱種子。見道位頓斷分別煩惱,修道位漸斷俱生煩惱,二者一頓一漸,相續無間。故此頌作為見道與修道之樞紐,標明修道頂加行乃建立在見道基礎上,以無漏智為所依,進修九次第定等殊勝加行,方能漸次淨除餘留之障礙,圓滿無上菩提。

獅子奮迅三摩地:順逆觀察十二緣起

二十三  次由入獅子,奮迅三摩地,

觀察諸緣起,隨順及迴逆。

Then, after having been absorbed

In the samādhi of the lion’s sport,

Dependent origination is examined

In its progressive and reverse orders.

此偈頌闡明修道菩薩入獅子奮迅三摩地,以極快捷之方式順逆觀察諸緣起,為修習超越等持作前行準備。

「次由入獅子,奮迅三摩地」——「次」字承接前頌,意指菩薩於見道證得一剎那忍後,次第趣入修道,首先入於「獅子奮迅三摩地」。此三摩地喻如獅子奮迅之勢,威猛迅捷,無有滯礙,表徵菩薩定力堅固、觀行敏捷,能於定中速疾轉換所緣。

「觀察諸緣起,隨順及迴逆」——菩薩於此三摩地中,觀察十二緣起(無明緣行、行緣識……乃至生緣老死)之流轉與還滅,分為二種觀行:一者「隨順觀」,即向上順行,從初禪漸次趣入滅盡定,順觀雜染緣起之生起次第,通達集諦;二者「迴逆觀」,即向下還逆,從滅盡定漸次還至初禪,逆觀清淨緣起之還滅次第,通達滅諦。

釋論云:「其修加行時,首先往上順行觀,由初禪乃至滅盡定;再向下還逆,由滅盡定乃至初禪,其觀行之速度如獅子奮迅三摩地快捷,此謂直往觀。」正釋此義:菩薩修加行時,先順行觀(從初禪至滅盡定),再逆行觀(從滅盡定返初禪),其間轉換自如、快捷無滯,猶如獅子奮迅,毫無遲疑。此「直往觀」即為後續修習「超越等持」之基礎,菩薩以此定力,方能進一步於九次第定中作種種間雜、超越之修練,最終成就修道頂加行斷除俱生煩惱種子之功能。

定學的極致:九次第定與超越等持

丁六  修道位頂加行

戊一  超越等持     

往還二相:九次第定的順逆出入

二十四  滅盡等九定,修往還二相,

後以欲界攝,非定心為界,

After the twofold progressing and returning through

The nine absorptions, including cessation,

The intermittent consciousness belonging to the desire realm,

Which is not in meditative equipoise, is assumed.

此偈頌闡明修道菩薩於獅子奮迅三摩地之後,進一步修習九次第定之往還二相,為趣入超越等持作前行。

「滅盡等九定,修往還二相」——「滅盡等九定」指九次第定,即初禪、二禪、三禪、四禪、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八定),加上滅盡定,合為九種。菩薩於此九定中修習「往相」與「還相」二種觀行:「往相」即順次從初禪漸入乃至滅盡定;「還相」即逆次從滅盡定漸還乃至初禪。釋論云:「先從初禪直往滅盡定,全無超越,謂一返觀。」即指此純粹順逆、無有間雜之直往觀。

「後以欲界攝,非定心為界」——此明九次第定之出入界限。菩薩修習往還純熟後,最終以欲界所攝之「非定心」(即不入定之散心)為出入之邊界。換言之,菩薩從欲界不定心入初禪,漸次升進至滅盡定;復從滅盡定漸次還下,最終回到欲界不定心。此欲界心雖非定境,卻為修定之起點與終點,構成九次第定之完整循環。

釋論云:「再可於八定中各別間雜往返滅盡定。如初禪後入滅盡定,滅定再返初禪,如是漸上,乃至從滅盡定入非想定,又由非非想定入滅盡定。」此即直往觀純熟後,進一步於八定中各別間雜滅盡定而修往返,如初禪入滅盡定、滅盡定返初禪;二禪入滅盡定、滅盡定返二禪;如是漸次增上,乃至非想非非想定與滅盡定互為出入。此即「往還二相」之具體修法——先純粹順逆,次間雜往返,由淺入深,為最終超越等持之修習奠定堅固基礎。

超越等持:自在跳躍的定力巔峰

二十五  超越入諸定,超一二三四,

及五六七八,至滅定不同。

Through crossing over one, two,

Three, four, five, six, seven, and eight,

The meditative absorption of crossing in one leap consists of

Proceeding up through cessation in disparate ways.

此偈頌闡明修道菩薩於九次第定往還純熟後,進一步修習超越等持,以跳躍方式入出諸定,成就最極自在之定力。

「超越入諸定,超一二三四,及五六七八,至滅定不同」——此頌總說超越入定之差別相。菩薩修習超越等持時,非如先前依次第漸入,而以跳躍方式直接趣入不同層次之定境。所謂「超一二三四,及五六七八」,即超越一種乃至八種定;「至滅定不同」,即最終超越至滅盡定而有種種不同之差別。易言之,菩薩可從欲界不定心,超越中間諸定,直入滅盡定;或超越滅盡定及非想非非想定等,入無所有處定;乃至超越一至八定,而作種種組合之跳躍出入。

釋論云:「若以上修習熟練,可從欲界不定心入滅盡定;再超越滅盡定而入非非想定;或起不定心超越滅盡及非非想二定,入無所有處定,如是乃至超三、四、五、六、七、八定而入初禪,初禪又起不定心作種種超越。」此即具體說明超越等持之修法:熟練後不須依次第漸入,可以欲界不定心為起點,直接跳至滅盡定;或從滅盡定跳至非非想定;或跳越二定、三定乃至八定,而作種種自在出入。此等超越方式,全無定法,隨心所欲,故名「超越」。

釋論結云:「此謂以八定雜修滅盡定一返。」意即此種超越修法,實質上是以八種根本定(初禪至非想非非想處)間雜滅盡定而修習一返,於其中展現種種跳躍、超越之自在力用。此為修道菩薩斷除俱生煩惱種子之前行方便,定力至此,方能於後得智中起無邊利益眾生之事業。

淨除俱生實執:修道位的十八種所取分別

戊二  所取分別

轉趣分別:放下對大乘功德的俱生法執

二十六  略標及廣釋,佛所不攝受,

無三世功德,及於三妙道,

With regard to being concise, detailed, not mentored

Through not being protected by the buddhas,

Lacking the qualities of the three times,

And the threefold excellent path —

二十七  所取初分別,加行相行境。

次許心心所,轉趣時有境,

These first conceptions about the apprehended

Have the aspects of the training as their sphere.

It is asserted that the second ones have the engagements

Of minds and mental factors as their objects.

頌二十六-二十七闡明大乘修道頂加行所斷「轉趣所取分別」中之前五種。所謂轉趣所取分別,即修道菩薩於修行進趣過程中,將所應修證之功德法執為實有自性之俱生分別。此五種皆屬菩薩於利他弘法與自我修證過程中所生之實有執著:

一、「略標」——即第一種轉趣分別:菩薩為教導某些喜愛簡略聽聞法要之眾生,為其略說法義,然於此過程中,因俱生執著之力,遂執此略說之法為實有自性。然法本緣起,略說廣說皆方便施設,無有實體可得。

二、「廣釋」——即第二種轉趣分別:菩薩為教導某些喜愛詳細聽聞法義之眾生,為其廣為詳解分別法相,然於此過程中,因俱生執著,遂執此詳說之法為實有。然詳說亦如標月之指,非真實究竟,執之為實即墮分別。

三、「佛所不攝受」——即第三種轉趣分別:菩薩觀某些眾生若不依般若波羅蜜多瑜伽而修行,則佛不加庇護攝受,遂執此「佛不攝受」之觀念為實有。然佛之大悲普遍平等,攝受與否實緣於眾生自身之因緣,執此觀念為實即失中道。

四、「加行相行境」——即第四種轉趣分別:見道位已滅,現前為修道位之加行(即勝進道),此加行功德於勝義諦中雖無自性,然於世俗諦中許為有,菩薩遂執實有此加行功德為所取之境。然勝進道亦依緣起,無有獨立自性。

五、「無三世功德」——即第五種轉趣分別:見道位菩薩觀無四句因生(已生者不生、未生者不生、生時亦不生、亦非無因生),了知於勝義諦中無見道功德可得;然於世俗諦中,修道功德確有其作用。菩薩遂執實有此勝義中無、世俗中有之功德可取。然三時功德本空,執之為實即違般若正理。

總此五種轉趣分別,皆因菩薩未能如實了知所取之法本空,而於利他弘法(略標、廣釋)、修行因緣(佛所攝受)、加行功德(加行相)、三時修證(三世功德)等境上,生起俱生實執。修道菩薩以後得智觀照,了知此等所取之境皆無自性,方能漸次破除五者之實執,真實安住於修道頂加行之正行。

二十八 不發菩提心,不作意菩提,

作意小乘法,不思大菩提,

These conceptions about the nonarising of the mind,

Not mentally engaging in the heart of enlightenment,

Mentally engaging in the hīnayāna,

Not mentally engaging in perfect enlightenment,

二十九  有修與無修,及與彼相反,

非如義分別,當知屬修道。

Familiarizing, not familiarizing,

The opposites of these,

And not being in accord with true reality

Should be known as those on the path of familiarization.

頌二十八-二十九闡明大乘修道頂加行所斷「轉趣所取分別」中之後四種。此四者皆屬菩薩於修道進程中,對未來功德、涅槃道果、再證空性及自身修道位次所產生之實有執著:

六、「有修與無修」——即第六種轉趣分別:菩薩觀未來事本無實物,於勝義諦中修道功德不可得,然於世俗諦中修道功德確有其作用,遂執實有此「勝義中無、世俗中有」之功德可取。然有修與無修皆屬緣起,執之為實即墮二邊。

七、「及與彼相反」——即第七種轉趣分別:菩薩由寂息常、樂、我、淨四顛倒,便能證得涅槃之勝進道,遂執此能得涅槃之勝進道為實所取。然寂息顛倒乃相對施設,涅槃亦無自性,執之為實即失中道。

八、「不思大菩提」——即第八種轉趣分別:菩薩於見道證得空性後,復入修道再證空性,遂執此新證空性之智慧為實所取。然空性智慧亦緣生法,能證所證皆無自性,執新證之智為實即違空義。偈頌「不思大菩提」正顯此智乃無分別之境界,非可執為實有。

九、「非如義分別」——即第九種轉趣分別:修道菩薩已修證勝義諦無自性,然卻執自己不僅已證見道,且已入修道階段,將此修道位次執為實有。此分別非如真實義,蓋修道位次亦依世俗安立,勝義中無有少法可得,執己為「修道者」即墮分別。

此後四種轉趣分別,前五種(略標、廣釋、佛所不攝受、加行相、三世功德)側重於利他弘法與自我修證之外緣,後四種則側重於內證境界與修道位次。偈頌末句「當知屬修道」總括此九種轉趣分別皆屬修道頂加行所斷之俱生實執。修道菩薩以後得智照見能取、所取皆空,方能徹底破除此前後九種轉趣分別——了知有修無修、涅槃勝進、新證空智、修道位次,皆如幻如化,無有自性,方能不滯不執,真實安住於無上菩提之道。

退還分別:超越對二乘過失的實有執著

戊三  能取分別

三十 – 三十一  施設有情境,施設法不空,

貪著簡擇性,為寂事三乘,

受供不清淨,破壞諸正行,

經說是第一,能取應當知。

The first ones about the apprehender are to be known

In terms of having imputed sentient beings as their sphere,

Imputed phenomena, not being empty,

Attachment, and the character of discrimination.

They are further proclaimed with regard to

The formation of entities, the three yānas,

The impurity of offerings,

And disordered conduct.

頌三十-三十一闡明大乘修道頂加行所斷「退還所取分別」之九種相狀。所謂退還所取分別,即菩薩將二乘行者所應捨棄、退離之法執為實有之俱生分別。此九種分別皆源於菩薩觀二乘人之修行過失,而於其上產生實有執著:

一、「施設有情境」——即第一種退還分別:二乘人因缺乏大乘良師益友之攝受,故不能發起大菩提心,菩薩遂執此二乘人所修之法為實所取。然二乘法亦緣起施設,本無自性,執之為實即墮分別。

二、「施設法不空」——即第二種退還分別:小乘人不行利他之行,不求成佛之殊勝福德,亦不於菩提心起心動念,菩薩遂執實有此「無福及不發菩提心」之事。然此等過失本空,執為實有即失正見。

三、「為寂事三乘」——即第三種退還分別:聲聞種性常留意聲聞乘法,獨覺種性常現證彼法,菩薩遂執二乘種性為實有。然種性本依因緣假立,非有固定不變之實體。

四、「不作意菩提」——即第四種退還分別:菩薩觀某些眾生不肯修習般若波羅蜜多,亦不思惟大菩提,遂執實有此等過失之事。然此等眾生之行為亦緣起如幻,執之為實即墮邊見。

五、「貪著」——即第五種退還分別:菩薩觀某些眾生以有所得之心修習般若,然僅得般若之影像名言,未能證得真實般若,遂執此貪著影像者為實。然能貪著者與所貪著境皆無自性。

六、「簡擇性」——即第六種退還分別:菩薩觀某些眾生不能認識真實境界,故不能修習真實義,遂執此不能簡擇真實義者為實。然不能簡擇者亦依因緣,本無實體。

七、「及與彼相反」——即第七種退還分別:菩薩觀某些眾生由於不能認識真實義,故無能力修習真實義,遂執此與真實義相反之不能修為實。然無能力修亦緣起法,執之為實即違空理。

八、「受供不清淨」——即第八種退還分別:小乘人雖修無常等行,然以有所得之心而修,未能以無所得智慧攝持,菩薩遂執此不清淨之受供者為實。然以有所得心修亦是緣起,能修者與所修法皆無自性。

九、「破壞諸正行」——即第九種退還分別:菩薩觀某些眾生對真實義起顛倒心,不能依真實義如實了解,反認為不如真實義境界為有,遂執此破壞正行之顛倒心為實。然顛倒心本空,執之為實即成另一顛倒。

此九種退還分別,偈頌末句「經說是第一,能取應當知」,意即此九種乃修道頂加行所斷「能取分別」中第一類所取分別之退還品。其共同特點在於:菩薩將二乘人應捨棄之過失法執為實有。修道菩薩以後得智觀照,了知施設有情、施設法、種性、不作意、貪著、不能簡擇、不能修、不清淨受供、破壞正行等一切法皆無自性,方能不隨二乘之心所轉,不執應捨之法為實,徹底斷除此九種退還所取分別,真實安住於大乘無上菩提之道。

應用思考問題

1  偈頌二十二雖言「見道」,為何置於修道品中?其作為「承先啟後」之樞紐義涵為何?

2  獅子奮迅三摩地之「隨順觀」與「迴逆觀」,各通達何種緣起之理?此與四諦有何對應關係?

3  九次第定之「往還二相」中,「直往觀」與「間雜往返」之差別何在?二者之修學次第如何?

4  超越等持「超一二三四,及五六七八,至滅定不同」——此種跳躍式修定之目的為何?與斷除俱生煩惱有何關聯?

5  轉趣所取分別九種中,前五種與後四種之所緣境有何不同?菩薩為何易於此等功德法上生起實執?

6  「略標」與「廣釋」皆屬利他弘法之方便,菩薩為何於此二種上產生俱生執著?應如何對治?

7  退還所取分別九種中,「施設有情境」與「施設法不空」二種,其執著之對象有何異同?

8  菩薩觀二乘人之過失(如不修般若、貪著影像、不能簡擇等)而產生實執,此與菩薩之「鑑別是非」的智慧有何差別?如何避免從鑑別落入執著?

9  修道頂加行所斷之俱生分別,與見道頂加行所斷之分別煩惱,其粗細差別為何?為何修道須以後得智漸斷而非頓斷?

10綜合本品所說,修道菩薩如何由「定學次第」之修習,進而成就「斷除所取能取分別」之功德?定學與斷障之間有何內在關聯?

講次:第二十二講

主辦機構 : 卓格多傑佛學會

主講:金剛上師卓格多傑

日期: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現觀莊嚴論講記

現觀莊嚴論講記-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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