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觀莊嚴論》(Abhisamayalankara)第22講 問答精解
修道頂加行的樞紐與定學起點
問題1 偈頌二十二雖言「見道」,為何置於修道品中?其作為「承先啟後」之樞紐義涵為何?
見道與修道的承先啟後樞紐
一、偈頌二十二原文與解讀
(一)偈頌原文
第二十二頌云:
二十二 施等一一中,彼等互攝入,
一剎那忍攝,是此中見道。
(二)英譯對照
講義第2頁英譯:
That in which generosity and so on
Are mutually combined with each other
And which consists of poised readiness
In one single moment is the path of seeing here.
(三)偈頌結構分析
講義第3頁將此偈頌分為兩部分:
| 偈頌文句 | 內容 | 作用 |
| 施等一一中,彼等互攝入 | 明見道位中六度各自皆互攝其餘五度 | 明見道位六度圓滿互攝之特質 |
| 一剎那忍攝,是此中見道 | 明見道以無分別智於一剎那中證得法忍,攝一切道品功德 | 明見道之體性 |
二、偈頌二十二雖言「見道」,為何置於修道品中?
(一)本品之整體架構
本品(第22講)主要闡明大乘修道頂加行之內容。講義第1頁提要云:
「本講首先明修道頂加行之相,以見道『一剎那忍』為基礎,菩薩其後以後得智漸次斷除俱生煩惱種子。」
本品之整體架構:
| 層次 | 內容 | 對應偈頌 |
| 修道頂加行之相 | 以見道「一剎那忍」為基礎 | 二十二頌 |
| 定學次第 | 獅子奮迅三摩地、九次第定、超越等持 | 二十三至二十五頌 |
| 所取分別 | 轉趣所取分別九種、退還所取分別九種 | 二十六至三十一頌 |
| 能取分別 | 退還所取分別之能取 | 三十至三十一頌 |
(二)置於修道品中之原因
偈頌二十二雖言「見道」,卻置於修道品中,原因如下:
1. 作為見道與修道之樞紐
講義第3頁云:
「此頌雖正說見道,然於本品中實為承先啟後之關鍵。釋論云:『修道頂加行之相:是以後得智斷俱生煩惱種子。修道菩薩由加行定與四根本定二門入超越之定,即謂修九次第定。』此即承接見道『一剎那忍』之無漏智,進一步說明修道菩薩以後得智,於定中修習九次第定,以斷除微細俱生煩惱種子。」
要點:
– 偈頌二十二正說「見道」,但置於修道品中,是因為它是見道與修道之樞紐。
– 見道位頓斷分別煩惱,修道位漸斷俱生煩惱,二者一頓一漸,相續無間。
– 此頌承接見道「一剎那忍」之無漏智,進一步說明修道菩薩以後得智修習九次第定,斷除俱生煩惱種子。
2. 標明修道頂加行之基礎
講義第3頁云:
「故此頌作為見道與修道之樞紐,標明修道頂加行乃建立在見道基礎上,以無漏智為所依,進修九次第定等殊勝加行,方能漸次淨除餘留之障礙,圓滿無上菩提。」
要點:
– 修道頂加行並非獨立於見道之外,而是建立在見道基礎上。
– 修道菩薩以見道之無漏智為所依,進修九次第定等殊勝加行。
– 若無見道之「一剎那忍」,則修道之漸斷俱生煩惱無所依止。
3. 見道與修道之相續關係
講義第3頁云:
「見道位頓斷分別煩惱,修道位漸斷俱生煩惱,二者一頓一漸,相續無間。」
要點:
– 見道位:頓斷分別煩惱(一剎那忍)。
– 修道位:漸斷俱生煩惱(以後得智漸次斷除)。
– 二者一頓一漸,相續無間,故偈頌二十二雖言見道,實為修道之起點。
4. 本品之「承先啟後」意義
講義第3頁云:
「此頌雖正說見道,然於本品中實為承先啟後之關鍵。」
「承先」:承接前一品(第21講)見道頂加行之內容。
「啟後」:開啟本品(第22講)修道頂加行之內容。
因此,偈頌二十二雖言「見道」,實為承先啟後之樞紐,置於修道品中,正顯其連接見道與修道之關鍵地位。
三、偈頌二十二作為「承先啟後」之樞紐義涵
(一)「承先」之義涵
1. 承接見道頂加行之「一剎那忍」
講義第3頁云:
「『一剎那忍攝,是此中見道』——此明見道以無分別智於一剎那中證得法忍,攝一切道品功德。此『一剎那忍』即見道之體性,於苦法忍、苦法智等八忍八智中,頓斷分別煩惱,現證真如。」
要點:
– 見道以無分別智於一剎那中證得法忍。
– 此「一剎那忍」攝一切道品功德,頓斷分別煩惱,現證真如。
– 修道頂加行即建立在此「一剎那忍」之基礎上。
2. 承接見道位六度互攝之特質
講義第3頁云:
「『施等一一中,彼等互攝入』——明見道位中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各自皆互攝其餘五度。於見道一剎那間,修一波羅蜜多時,其餘五波羅蜜多自然隨轉、相互含攝,非各別孤立修行。此即見道位六度圓滿互攝之特質。」
要點:
– 見道位中六度互攝,修一波羅蜜多時,其餘五度自然隨轉。
– 此為見道位之特質,亦為修道位之基礎。
3. 承接見道位頓斷分別煩惱之功德
講義第3頁云:
「見道位頓斷分別煩惱。」
要點:
– 見道位頓斷分別煩惱,為修道位漸斷俱生煩惱奠定基礎。
– 若無見道之頓斷,則修道之漸斷無所依止。
(二)「啟後」之義涵
1. 開啟修道頂加行之定學次第
講義第3頁云:
「此即承接見道『一剎那忍』之無漏智,進一步說明修道菩薩以後得智,於定中修習九次第定,以斷除微細俱生煩惱種子。」
要點:
– 修道菩薩以見道之無漏智為所依,進修九次第定。
– 九次第定包括:獅子奮迅三摩地、往還二相、超越等持。
– 此等定學次第,皆以見道「一剎那忍」為基礎。
2. 開啟修道頂加行之所斷——俱生分別
講義第1至2頁云:
「本講後半闡明修道頂加行所斷之俱生分別,分為所取與能取二類。所取分別中,『轉趣所取分別』九種……『退還所取分別』九種……此十八種所取分別,皆屬修道位所斷之俱生實執。」
要點:
– 修道頂加行所斷之俱生分別,分為所取與能取二類。
– 所取分別包括轉趣所取分別九種、退還所取分別九種。
– 此等俱生分別,皆須以見道之無漏智為基礎,以後得智漸次斷除。
3. 開啟修道位漸斷俱生煩惱之修行
講義第3頁云:
「修道位漸斷俱生煩惱。」
要點:
– 見道位頓斷分別煩惱,修道位漸斷俱生煩惱。
– 修道位之漸斷,須以見道位之頓斷為基礎。
– 二者一頓一漸,相續無間,共同成就無上菩提。
(三)「樞紐」之義涵
1. 連接見道與修道之橋樑
講義第3頁云:
「此頌作為見道與修道之樞紐,標明修道頂加行乃建立在見道基礎上,以無漏智為所依,進修九次第定等殊勝加行,方能漸次淨除餘留之障礙,圓滿無上菩提。」
要點:
– 偈頌二十二是連接見道與修道之橋樑。
– 若無此頌,則見道與修道無所連接。
– 此頌標明修道頂加行建立在見道基礎上。
2. 一頓一漸,相續無間
講義第3頁云:
「見道位頓斷分別煩惱,修道位漸斷俱生煩惱,二者一頓一漸,相續無間。」
要點:
– 見道位頓斷,修道位漸斷。
– 一頓一漸,相續無間。
– 此即偈頌二十二作為樞紐之核心義涵。
3. 承先啟後之關鍵
講義第3頁云:
「此頌雖正說見道,然於本品中實為承先啟後之關鍵。」
要點:
– 承先:承接見道頂加行之「一剎那忍」、六度互攝、頓斷分別煩惱。
– 啟後:開啟修道頂加行之定學次第、所斷俱生分別、漸斷俱生煩惱。
– 此即偈頌二十二作為「承先啟後」之樞紐義涵。
四、偈頌二十二與前後品之關聯
(一)與第21講(見道頂加行)之關聯
第21講主要闡明見道頂加行之內容:
– 所斷:能取分別(實執分別九種、假執分別九種)。
– 因:增上緣、根本因、無間因。
– 果:大菩提(垢盡無生智)。
– 自性:遠離增損二邊之正見。
偈頌二十二承接第21講之見道頂加行,以「一剎那忍」總結見道之體性,並開啟修道頂加行之內容。
(二)與本品(第22講)後續偈頌之關聯
| 偈頌 | 內容 | 與偈頌二十二之關係 |
| 二十三 | 獅子奮迅三摩地,觀察諸緣起 | 以見道「一剎那忍」為基礎,修習定學 |
| 二十四 | 九次第定,修往還二相 | 承接獅子奮迅三摩地,進一步修定 |
| 二十五 | 超越入諸定 | 承接九次第定,成就最極自在之定力 |
| 二十六至三十一 | 所取分別、能取分別 | 以定學為前行,斷除俱生分別 |
(三)與修道頂加行整體架構之關聯
講義第1頁提要云:
「本講首先明修道頂加行之相,以見道『一剎那忍』為基礎,菩薩其後以後得智漸次斷除俱生煩惱種子。」
修道頂加行之整體架構:
1. 基礎:見道「一剎那忍」(偈頌二十二)。
2. 定學次第:獅子奮迅三摩地、九次第定、超越等持(偈頌二十三至二十五)。
3. 所斷:所取分別、能取分別(偈頌二十六至三十一)。
偈頌二十二是此整體架構之起點,故為「承先啟後」之樞紐。
五、總結
(一)偈頌二十二雖言「見道」,為何置於修道品中?
| 原因 | 內容 |
| 作為見道與修道之樞紐 | 承接見道「一剎那忍」,開啟修道頂加行 |
| 標明修道頂加行之基礎 | 修道頂加行建立在見道基礎上,以無漏智為所依 |
| 見道與修道之相續關係 | 見道頓斷分別煩惱,修道漸斷俱生煩惱,一頓一漸,相續無間 |
| 承先啟後之關鍵 | 承先:見道頂加行;啟後:修道頂加行 |
(二)「承先啟後」之樞紐義涵
承先:
1. 承接見道頂加行之「一剎那忍」。
2. 承接見道位六度互攝之特質。
3. 承接見道位頓斷分別煩惱之功德。
啟後:
1. 開啟修道頂加行之定學次第(獅子奮迅三摩地、九次第定、超越等持)。
2. 開啟修道頂加行之所斷——俱生分別(所取分別、能取分別)。
3. 開啟修道位漸斷俱生煩惱之修行。
樞紐:
1. 連接見道與修道之橋樑。
2. 一頓一漸,相續無間。
3. 承先啟後之關鍵。
(三)最終結論
偈頌二十二雖言「見道」,卻置於修道品中,原因在於:
– 它是見道與修道之樞紐,承接見道「一剎那忍」之無漏智,開啟修道頂加行之定學次第與所斷俱生分別。
– 它標明修道頂加行乃建立在見道基礎上,以無漏智為所依,進修九次第定等殊勝加行。
– 它顯示見道與修道一頓一漸、相續無間之關係。
其作為「承先啟後」之樞紐義涵:
– 承先:承接見道頂加行之「一剎那忍」、六度互攝、頓斷分別煩惱。
– 啟後:開啟修道頂加行之定學次第、所斷俱生分別、漸斷俱生煩惱。
– 樞紐:連接見道與修道,一頓一漸,相續無間,共同成就無上菩提。
講義第3頁云:
「故此頌作為見道與修道之樞紐,標明修道頂加行乃建立在見道基礎上,以無漏智為所依,進修九次第定等殊勝加行,方能漸次淨除餘留之障礙,圓滿無上菩提。」
此即偈頌二十二雖言「見道」而置於修道品中之究竟義——承先啟後,連接見道與修道,為修道頂加行之樞紐。
問題2 獅子奮迅三摩地之「隨順觀」與「迴逆觀」,各通達何種緣起之理?此與四諦有何對應關係?
獅子奮迅三摩地與四諦緣起
一、偈頌二十三原文與解讀
(一)偈頌原文
第二十三頌云:
二十三 次由入獅子,奮迅三摩地,
觀察諸緣起,隨順及迴逆。
(二)英譯對照
講義第4頁英譯:
Then, after having been absorbed
In the samādhi of the lion’s sport,
Dependent origination is examined
In its progressive and reverse orders.
(三)偈頌結構分析
講義第4頁將此偈頌分為兩部分:
| 偈頌文句 | 內容 | 作用 |
| 次由入獅子,奮迅三摩地 | 菩薩於見道證得一剎那忍後,次第趣入修道,首先入於獅子奮迅三摩地 | 明三摩地之名與喻 |
| 觀察諸緣起,隨順及迴逆 | 菩薩於此三摩地中,觀察十二緣起之流轉與還滅,分為隨順觀與迴逆觀 | 明觀行之內容 |
二、獅子奮迅三摩地之義涵
(一)「獅子奮迅」之喻
講義第4頁云:
「『次由入獅子,奮迅三摩地』——『次』字承接前頌,意指菩薩於見道證得一剎那忍後,次第趣入修道,首先入於『獅子奮迅三摩地』。此三摩地喻如獅子奮迅之勢,威猛迅捷,無有滯礙,表徵菩薩定力堅固、觀行敏捷,能於定中速疾轉換所緣。」
要點:
1. 威猛迅捷:如獅子奮迅之勢,威猛迅捷,無有滯礙。
2. 定力堅固:表徵菩薩定力堅固。
3. 觀行敏捷:能於定中速疾轉換所緣。
4. 無有滯礙:轉換自如,毫無遲疑。
(二)「次」字之義涵
講義第4頁云:
「『次』字承接前頌,意指菩薩於見道證得一剎那忍後,次第趣入修道。」
要點:
– 「次」字承接偈頌二十二之見道「一剎那忍」。
– 菩薩於見道證得一剎那忍後,次第趣入修道。
– 首先入於獅子奮迅三摩地。
三、「隨順觀」與「迴逆觀」之義涵
(一)隨順觀
講義第4頁云:
「一者『隨順觀』,即向上順行,從初禪漸次趣入滅盡定,順觀雜染緣起之生起次第,通達集諦。」
要點:
1. 方向:向上順行,從初禪漸次趣入滅盡定。
2. 所觀:雜染緣起之生起次第。
3. 通達:集諦。
4. 具體內容:觀察十二緣起之流轉門,即無明緣行、行緣識……乃至生緣老死,順觀雜染緣起之生起次第。
講義第5頁引釋論云:
「其修加行時,首先往上順行觀,由初禪乃至滅盡定。」
(二)迴逆觀
講義第4頁云:
「二者『迴逆觀』,即向下還逆,從滅盡定漸次還至初禪,逆觀清淨緣起之還滅次第,通達滅諦。」
要點:
1. 方向:向下還逆,從滅盡定漸次還至初禪。
2. 所觀:清淨緣起之還滅次第。
3. 通達:滅諦。
4. 具體內容:觀察十二緣起之還滅門,即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乃至生滅則老死滅,逆觀清淨緣起之還滅次第。
講義第5頁引釋論云:
「再向下還逆,由滅盡定乃至初禪。」
(三)隨順觀與迴逆觀之對比
| 項目 | 隨順觀 | 迴逆觀 |
| 方向 | 向上順行 | 向下還逆 |
| 起點 | 初禪 | 滅盡定 |
| 終點 | 滅盡定 | 初禪 |
| 所觀 | 雜染緣起之生起次第 | 清淨緣起之還滅次第 |
| 通達 | 集諦 | 滅諦 |
| 十二緣起 | 流轉門(無明緣行……生緣老死) | 還滅門(無明滅則行滅……生滅則老死滅) |
四、隨順觀與迴逆觀各通達何種緣起之理?
(一)隨順觀通達「雜染緣起之流轉」
講義第4頁云:
「順觀雜染緣起之生起次第,通達集諦。」
要點:
1. 雜染緣起:十二緣起之流轉門,即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
2. 生起次第:從無明至老死,順觀雜染緣起之生起。
3. 通達集諦:了知苦之根源在於集,即煩惱與業。
(二)迴逆觀通達「清淨緣起之還滅」
講義第4頁云:
「逆觀清淨緣起之還滅次第,通達滅諦。」
要點:
1. 清淨緣起:十二緣起之還滅門,即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乃至生滅則老死滅。
2. 還滅次第:從無明滅至老死滅,逆觀清淨緣起之還滅。
3. 通達滅諦:了知苦之止息在於滅,即涅槃。
(三)隨順觀與迴逆觀之緣起理
| 觀行 | 緣起門 | 內容 | 通達 |
| 隨順觀 | 流轉門 | 無明緣行……生緣老死 | 集諦 |
| 迴逆觀 | 還滅門 | 無明滅則行滅……生滅則老死滅 | 滅諦 |
五、此與四諦之對應關係
(一)四諦之內容
四諦即:
1. 苦諦:三界生死之苦果。
2. 集諦:苦之根源,即煩惱與業。
3. 滅諦:苦之止息,即涅槃。
4. 道諦:滅苦之道,即八正道、三十七道品等。
(二)隨順觀與集諦之對應
講義第4頁云:
「順觀雜染緣起之生起次第,通達集諦。」
要點:
– 隨順觀觀察十二緣起之流轉門,即無明緣行……生緣老死。
– 此流轉門說明苦之生起次第,即集諦之內容。
– 故隨順觀通達集諦。
(三)迴逆觀與滅諦之對應
講義第4頁云:
「逆觀清淨緣起之還滅次第,通達滅諦。」
要點:
– 迴逆觀觀察十二緣起之還滅門,即無明滅則行滅……生滅則老死滅。
– 此還滅門說明苦之止息次第,即滅諦之內容。
– 故迴逆觀通達滅諦。
(四)隨順觀、迴逆觀與四諦之完整對應
| 觀行 | 緣起門 | 四諦 | 內容 |
| 隨順觀 | 流轉門 | 集諦 | 雜染緣起之生起次第 |
| 迴逆觀 | 還滅門 | 滅諦 | 清淨緣起之還滅次第 |
然四諦之中,苦諦與道諦亦與此二觀相關:
– 苦諦:隨順觀觀察流轉門時,亦了知生死之苦果,故與苦諦相關。
– 道諦:迴逆觀觀察還滅門時,亦了知滅苦之道,故與道諦相關。
但講義明確以隨順觀通達集諦、迴逆觀通達滅諦,此為其主要對應。
(五)四諦與十二緣起之關係
十二緣起與四諦之關係:
– 流轉門(隨順觀):無明緣行……生緣老死,說明苦與集,即苦諦與集諦。
– 還滅門(迴逆觀):無明滅則行滅……生滅則老死滅,說明滅與道,即滅諦與道諦。
講義以隨順觀通達集諦、迴逆觀通達滅諦,此為其主要對應。然若廣說,則:
| 觀行 | 緣起門 | 四諦 |
| 隨順觀 | 流轉門 | 苦諦、集諦 |
| 迴逆觀 | 還滅門 | 滅諦、道諦 |
六、隨順觀與迴逆觀之修行意義
(一)為修習超越等持作前行準備
講義第4頁云:
「此『直往觀』即為後續修習『超越等持』之基礎,菩薩以此定力,方能進一步於九次第定中作種種間雜、超越之修練,最終成就修道頂加行斷除俱生煩惱種子之功能。」
要點:
– 隨順觀與迴逆觀合稱「直往觀」。
– 此直往觀為後續修習「超越等持」之基礎。
– 菩薩以此定力,方能進一步於九次第定中作種種間雜、超越之修練。
– 最終成就修道頂加行斷除俱生煩惱種子之功能。
(二)通達雜染與清淨二門
講義第4頁云:
「觀察十二緣起(無明緣行、行緣識……乃至生緣老死)之流轉與還滅,分為二種觀行。」
要點:
– 隨順觀通達雜染流轉門。
– 迴逆觀通達清淨還滅門。
– 二門合觀,方能通達緣起之全貌。
(三)與四諦之修行對應
講義第1頁提要云:
「順逆觀察十二緣起,通達雜染流轉與清淨還滅二門。」
要點:
– 隨順觀通達雜染流轉,對應集諦。
– 迴逆觀通達清淨還滅,對應滅諦。
– 二觀合修,方能通達四諦之理。
七、總結
(一)隨順觀與迴逆觀之義涵
| 項目 | 隨順觀 | 迴逆觀 |
| 方向 | 向上順行 | 向下還逆 |
| 起點 | 初禪 | 滅盡定 |
| 終點 | 滅盡定 | 初禪 |
| 所觀 | 雜染緣起之生起次第 | 清淨緣起之還滅次第 |
| 緣起門 | 流轉門 | 還滅門 |
| 通達 | 集諦 | 滅諦 |
(二)與四諦之對應關係
| 觀行 | 緣起門 | 四諦 | 內容 |
| 隨順觀 | 流轉門 | 集諦 | 雜染緣起之生起次第 |
| 迴逆觀 | 還滅門 | 滅諦 | 清淨緣起之還滅次第 |
若廣說,則:
– 隨順觀:流轉門,通達苦諦、集諦。
– 迴逆觀:還滅門,通達滅諦、道諦。
講義明確以隨順觀通達集諦、迴逆觀通達滅諦,此為其主要對應。
(三)最終結論
獅子奮迅三摩地之「隨順觀」與「迴逆觀」:
– 隨順觀:向上順行,從初禪漸次趣入滅盡定,順觀雜染緣起之生起次第,通達集諦。
– 迴逆觀:向下還逆,從滅盡定漸次還至初禪,逆觀清淨緣起之還滅次第,通達滅諦。
此與四諦之對應關係:
– 隨順觀通達集諦,觀察十二緣起之流轉門。
– 迴逆觀通達滅諦,觀察十二緣起之還滅門。
– 二觀合修,通達雜染流轉與清淨還滅二門,為修習超越等持作前行準備。
講義第5頁引釋論云:
「其修加行時,首先往上順行觀,由初禪乃至滅盡定;再向下還逆,由滅盡定乃至初禪,其觀行之速度如獅子奮迅三摩地快捷,此謂直往觀。」
此即獅子奮迅三摩地之「隨順觀」與「迴逆觀」之究竟義——順逆觀察十二緣起,通達雜染流轉與清淨還滅二門,對應四諦之集諦與滅諦,為修習超越等持作前行準備。
九次第定與超越等持的進階修練
問題3 九次第定之「往還二相」中,「直往觀」與「間雜往返」之差別何在?二者之修學次第如何?
九次第定的直往觀與間雜往返
一、「直往觀」與「間雜往返」之差別
(一)直往觀
定義與內容:
「直往觀」指菩薩於九次第定中,純粹順逆、無有間雜地修習。其具體觀行分為「往相」與「還相」二種:
– 往相(順行觀):從初禪順次漸入,依次經過二禪、三禪、四禪、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最終直達滅盡定。
– 還相(逆行觀):從滅盡定逆次漸還,依次經過非想非非想處、無所有處、識無邊處、空無邊處、四禪、三禪、二禪,最終還至初禪。
釋論依據:
釋論云:「先從初禪直往滅盡定,全無超越,謂一返觀。」即指此純粹順逆、無有間雜之直往觀。
特點:
– 次第井然,不跳躍、不間雜。
– 純粹一往一還,無有中間插入其他定境。
– 觀行速度快捷如獅子奮迅,毫無遲疑。
– 此為後續修習「超越等持」之基礎。
(二)間雜往返
定義與內容:
「間雜往返」指菩薩於八定(初禪至非想非非想處)中,各別間雜滅盡定而修往返。其具體修法為:
– 初禪後入滅盡定,滅盡定再返初禪。
– 二禪入滅盡定,滅盡定返二禪。
– 三禪入滅盡定,滅盡定返三禪。
– 如是漸次增上,乃至非想非非想定與滅盡定互為出入。
釋論依據:
釋論云:「再可於八定中各別間雜往返滅盡定。如初禪後入滅盡定,滅定再返初禪,如是漸上,乃至從滅盡定入非想定,又由非非想定入滅盡定。」
特點:
– 於每一根本定與滅盡定之間反覆出入,形成間雜往返。
– 非單純順逆直往,而是以滅盡定為核心,與八定各別配對修習。
– 由淺入深,漸次增上。
– 為最終修習「超越等持」奠定堅固基礎。
(三)二者之差別總表
| 項目 | 直往觀 | 間雜往返 |
| 觀行方式 | 純粹順逆,無有間雜 | 於八定中各別間雜滅盡定 |
| 往相 | 初禪→二禪→…→滅盡定 | 初禪→滅盡定→初禪;二禪→滅盡定→二禪;…… |
| 還相 | 滅盡定→…→二禪→初禪 | 同上,反覆出入 |
| 是否跳躍 | 不跳躍,依次第漸入 | 不跳躍,但間雜滅盡定 |
| 所緣範圍 | 九次第定全體 | 八定各別與滅盡定配對 |
| 修學地位 | 基礎修法 | 進階修法 |
| 目的 | 令定力純熟、轉換自如 | 為超越等持作準備 |
二、二者之修學次第
(一)第一階段:先修直往觀
菩薩於見道證得一剎那忍後,次第趣入修道,首先入於「獅子奮迅三摩地」。於此三摩地中:
1. 先順行觀:從初禪直往滅盡定,全無超越,純粹順次漸入。
2. 再逆行觀:從滅盡定還至初禪,純粹逆次漸還。
此即「直往觀」,為九次第定修習之基礎。菩薩以此定力,令心於諸定間轉換自如、快捷無滯,猶如獅子奮迅,毫無遲疑。
(二)第二階段:再修間雜往返
直往觀純熟後,菩薩進一步於八定中各別間雜滅盡定而修往返:
1. 初禪入滅盡定,滅盡定返初禪。
2. 二禪入滅盡定,滅盡定返二禪。
3. 三禪入滅盡定,滅盡定返三禪。
4. 如是漸次增上,乃至非想非非想定與滅盡定互為出入。
此即「間雜往返」,由淺入深,為最終超越等持之修習奠定堅固基礎。
(三)第三階段:趣入超越等持
間雜往返純熟後,菩薩進一步修習「超越等持」:
– 以跳躍方式入出諸定,非如先前依次第漸入。
– 可從欲界不定心直入滅盡定;或超越滅盡定而入非想非非想定;或超越二定、三定乃至八定,而作種種自在出入。
– 釋論云:「若以上修習熟練,可從欲界不定心入滅盡定;再超越滅盡定而入非非想定;或起不定心超越滅盡及非非想二定,入無所有處定,如是乃至超三、四、五、六、七、八定而入初禪,初禪又起不定心作種種超越。」
此等超越方式,全無定法,隨心所欲,故名「超越」。最終成就最極自在之定力,為斷除俱生煩惱種子之前行方便。
(四)修學次第總圖
見道一剎那忍
↓
入獅子奮迅三摩地
↓
第一階段:直往觀(純粹順逆,無間雜)
↓
第二階段:間雜往返(八定各別間雜滅盡定)
↓
第三階段:超越等持(跳躍式入出諸定)
↓
成就最極自在之定力
↓
斷除俱生煩惱種子
三、小結
– 直往觀:純粹順逆、無間雜的九次第定修法,先從初禪直往滅盡定,再從滅盡定還至初禪。此為基礎修法。
– 間雜往返:於八定中各別與滅盡定間雜出入的修法,如初禪入滅盡定、滅盡定返初禪,如是漸次增上。此為進階修法。
– 修學次第:先修直往觀 → 再修間雜往返 → 最終修超越等持。
– 二者關係:直往觀令定力純熟,間雜往返令定力增上,超越等持令定力達到最極自在。三者層層遞進,皆為修道菩薩斷除俱生煩惱種子之前行方便。
– 最終目的:定力至此,方能於後得智中起無邊利益眾生之事業,圓滿無上菩提。
問題4 超越等持「超一二三四,及五六七八,至滅定不同」——此種跳躍式修定之目的為何?與斷除俱生煩惱有何關聯?
超越等持的跳躍式修定與斷障
一、超越等持之內容與跳躍式修定
(一)偈頌原文
二十五 超越入諸定,超一二三四,
及五六七八,至滅定不同。
(二)釋義
此偈頌闡明修道菩薩於九次第定往還純熟後,進一步修習超越等持,以跳躍方式入出諸定,成就最極自在之定力。
– 「超越入諸定」:菩薩修習超越等持時,非如先前依次第漸入,而以跳躍方式直接趣入不同層次之定境。
– 「超一二三四,及五六七八」:即超越一種乃至八種定。菩薩可超越中間諸定,直接從此定跳至彼定。
– 「至滅定不同」:即最終超越至滅盡定而有種種不同之差別。易言之,菩薩可從欲界不定心,超越中間諸定,直入滅盡定;或超越滅盡定及非想非非想定等,入無所有處定;乃至超越一至八定,而作種種組合之跳躍出入。
(三)具體修法
釋論云:
「若以上修習熟練,可從欲界不定心入滅盡定;再超越滅盡定而入非非想定;或起不定心超越滅盡及非非想二定,入無所有處定,如是乃至超三、四、五、六、七、八定而入初禪,初禪又起不定心作種種超越。」
此即具體說明超越等持之修法:
1. 從欲界不定心直接跳至滅盡定。
2. 從滅盡定跳至非想非非想定。
3. 或跳越二定、三定乃至八定,而作種種自在出入。
4. 以欲界不定心為起點與終點,於八定中雜修滅盡定一返。
此等超越方式,全無定法,隨心所欲,故名「超越」。
二、跳躍式修定之目的
(一)成就最極自在之定力
超越等持之修習,目的在於成就最極自在之定力。菩薩於九次第定往還純熟後,進一步以跳躍方式入出諸定,令心於諸定間轉換自如、毫無滯礙。此種定力,非依次第漸入所能比擬,乃最極自在、隨心所欲之境界。
(二)為斷障作前行方便
釋論結云:
「此謂以八定雜修滅盡定一返。」
意即此種超越修法,實質上是以八種根本定(初禪至非想非非想處)間雜滅盡定而修習一返,於其中展現種種跳躍、超越之自在力用。此為修道菩薩斷除俱生煩惱種子之前行方便。定力至此,方能於後得智中起無邊利益眾生之事業。
(三)圓滿修道頂加行之斷德
修道頂加行之相,是以後得智斷俱生煩惱種子。而此斷德之成就,須以超越等持之定力為基礎。若無此最極自在之定力,則無法於後得智中自在斷除微細俱生煩惱。故超越等持之修習,直接關係到修道頂加行斷德之圓滿。
三、與斷除俱生煩惱之關聯
(一)定學為斷障之前行方便
修道菩薩以後得智斷俱生煩惱種子,而此斷德之成就,須以定學為前行方便。具體而言:
1. 入獅子奮迅三摩地:順逆觀察十二緣起,通達雜染流轉與清淨還滅二門。
2. 修九次第定之往還二相:先修直往觀,再修間雜往返。
3. 修超越等持:超越一至八定而作種種跳躍出入,成就最極自在之定力。
此三次第,層層遞進,皆為斷除俱生煩惱種子之前行方便。
(二)定力與斷障之內在關聯
– 定力為斷障之基礎:若無超越等持之最極自在定力,則無法於後得智中自在斷除微細俱生煩惱。
– 斷障為定學之成果:修道菩薩由定學次第之修習,進而成就斷除所取能取分別之功德。
– 二者相輔相成:定學與斷障之間,有密切之內在關聯。定學為斷障之前行,斷障為定學之成果。缺一不可。
(三)具體關聯
| 定學次第 | 斷障功能 |
| 入獅子奮迅三摩地 | 順逆觀察緣起,通達雜染流轉與清淨還滅二門 |
| 修直往觀 | 令定力純熟,轉換自如 |
| 修間雜往返 | 令定力增上,為超越等持作準備 |
| 修超越等持 | 成就最極自在之定力,為斷除俱生煩惱之前行方便 |
| 後得智斷俱生煩惱種子 | 圓滿修道頂加行之斷德 |
(四)釋論依據
釋論云:
「修道頂加行之相:是以後得智斷俱生煩惱種子。修道菩薩由加行定與四根本定二門入超越之定,即謂修九次第定。」
此即說明:修道菩薩由加行定與四根本定二門,入超越之定,修習九次第定,以斷除微細俱生煩惱種子。超越等持之修習,正是此斷障過程中之關鍵環節。
四、小結
(一)跳躍式修定之目的
1. 成就最極自在之定力:以跳躍方式入出諸定,令心於諸定間轉換自如、毫無滯礙。
2. 為斷障作前行方便:以八定雜修滅盡定一返,為斷除俱生煩惱種子之前行方便。
3. 圓滿修道頂加行之斷德:定力至此,方能於後得智中自在斷除微細俱生煩惱。
(二)與斷除俱生煩惱之關聯
1. 定學為斷障之前行:超越等持之修習,為斷除俱生煩惱之前行方便。
2. 斷障為定學之成果:由定學次第之修習,進而成就斷除所取能取分別之功德。
3. 二者相輔相成:定學與斷障之間,有密切之內在關聯,缺一不可。
(三)關鍵要點
– 超越等持是修道菩薩斷除俱生煩惱種子之前行方便。
– 以八定雜修滅盡定一返,展現種種跳躍、超越之自在力用。
– 定力至此,方能於後得智中起無邊利益眾生之事業。
– 修道菩薩由定學次第之修習,進而成就斷除所取能取分別之功德,最終圓滿無上菩提。
破除轉趣所取分別的微細實執
問題5 轉趣所取分別九種中,前五種與後四種之所緣境有何不同?菩薩為何易於此等功德法上生起實執?
轉趣分別的前五種與後四種差異
一、轉趣所取分別九種總說
「轉趣所取分別」是修道頂加行所斷「所取分別」中的第一大類,共九種。所謂「轉趣所取分別」,即修道菩薩於修行進趣過程中,將所應修證之功德法執為實有自性之俱生分別。此九種分別,皆因菩薩未能如實了知所取之法本空,而於利他弘法、修行因緣、加行功德、三時修證、有修無修、涅槃勝進、新證空智、修道位次等境上,生起俱生實執。
頌二十六至二十九總明此九種:
二十六 略標及廣釋,佛所不攝受,
無三世功德,及於三妙道,
二十七 所取初分別,加行相行境。
次許心心所,轉趣時有境,
二十八 不發菩提心,不作意菩提,
作意小乘法,不思大菩提,
二十九 有修與無修,及與彼相反,
非如義分別,當知屬修道。
二、前五種與後四種之所緣境差異
(一)前五種轉趣所取分別
前五種分別,側重於利他弘法與自我修證之外緣,即菩薩在教化眾生與自身修行過程中,對外在方便與功德所生之實執。
| 序號 | 名稱 | 所緣境 | 執著內容 |
| 一 | 略標 | 利他弘法之方便 | 為喜簡略者略說法義,執略說之法為實有自性 |
| 二 | 廣釋 | 利他弘法之方便 | 為喜詳細者廣解分別法相,執詳說之法為實有 |
| 三 | 佛所不攝受 | 修行因緣 | 觀眾生不依般若修行則佛不攝受,執此觀念為實有 |
| 四 | 加行相行境 | 加行功德 | 修道位之加行功德,勝義中無自性,世俗中許為有,執實有此加行功德為所取境 |
| 五 | 無三世功德 | 三時修證 | 見道位觀無四句因生,勝義中無見道功德可得,世俗中修道功德確有作用,執實有此勝義中無、世俗中有之功德可取 |
所緣境特點:
– 略標、廣釋:利他弘法之方便。
– 佛所不攝受:修行因緣。
– 加行相行境:加行功德。
– 無三世功德:三時修證。
此五者,皆為菩薩於外在修行方便與功德上,因俱生執著而執為實有。
(二)後四種轉趣所取分別
後四種分別,側重於**內證境界與修道位次**,即菩薩對自身內證之涅槃、空智及修道位次所生之實執。
| 序號 | 名稱 | 所緣境 | 執著內容 |
| 六 | 有修與無修 | 未來功德 | 觀未來事本無實物,勝義中修道功德不可得,世俗中確有作用,執實有此功德可取 |
| 七 | 及與彼相反 | 涅槃勝進 | 由寂息常樂我淨四顛倒,證得涅槃之勝進道,執此能得涅槃之勝進道為實所取 |
| 八 | 不思大菩提 | 新證空智 | 見道證空性後,復入修道再證空性,執此新證空性之智慧為實所取 |
| 九 | 非如義分別 | 修道位次 | 執自己已證見道、已入修道階段,將修道位次執為實有 |
所緣境特點:
– 有修與無修:未來功德(勝義中無、世俗中有)。
– 及與彼相反:涅槃勝進(能得涅槃之勝進道)。
– 不思大菩提:新證空智(修道再證空性之智慧)。
– 非如義分別:修道位次(自身已入修道之執著)。
此四者,皆為菩薩於內證境界與修道位次上,因俱生執著而執為實有。
(三)前五種與後四種之所緣境差異總表
| 類別 | 前五種 | 後四種 |
| 側重 | 利他弘法與自我修證之外緣 | 內證境界與修道位次 |
| 所緣境 | 略標、廣釋、佛所攝受、加行相、三世功德 | 有修無修、涅槃勝進、新證空智、修道位次 |
| 對象 | 外在方便與功德 | 內在證德與位次 |
| 性質 | 利他與自修之外緣 | 自證與位次之內境 |
三、菩薩為何易於此等功德法上生起實執?
(一)根本原因:未能如實了知所取之法本空
菩薩於利他弘法與自我修證過程中,雖已證見道一剎那忍,然俱生煩惱種子未盡,後得智尚未圓滿。故於此等功德法上,因俱生執著之力,未能如實了知所取之法本空,遂生起實有執著。
(二)具體原因分析
1. 利他弘法之方便(略標、廣釋):
– 菩薩為教化眾生,須施設略說、廣說等方便。然法本緣起,略說廣說皆方便施設,無有實體可得。菩薩因俱生執著,遂執此略說、廣說之法為實有自性。
– 猶如標月之指,非真實究竟,執之為實即墮分別。
2. 修行因緣(佛所不攝受):
– 菩薩觀某些眾生若不依般若波羅蜜多瑜伽而修行,則佛不加庇護攝受。然佛之大悲普遍平等,攝受與否實緣於眾生自身之因緣。菩薩執此「佛不攝受」之觀念為實有,即失中道。
3. 加行功德(加行相行境):
– 見道位已滅,現前為修道位之加行(即勝進道)。此加行功德於勝義諦中雖無自性,然於世俗諦中許為有。菩薩遂執實有此加行功德為所取之境。然勝進道亦依緣起,無有獨立自性。
4. 三時修證(無三世功德):
– 見道位菩薩觀無四句因生,了知於勝義諦中無見道功德可得;然於世俗諦中,修道功德確有其作用。菩薩遂執實有此勝義中無、世俗中有之功德可取。然三時功德本空,執之為實即違般若正理。
5. 未來功德(有修與無修):
– 菩薩觀未來事本無實物,於勝義諦中修道功德不可得,然於世俗諦中修道功德確有其作用,遂執實有此「勝義中無、世俗中有」之功德可取。然有修與無修皆屬緣起,執之為實即墮二邊。
6. 涅槃勝進(及與彼相反):
– 菩薩由寂息常、樂、我、淨四顛倒,便能證得涅槃之勝進道,遂執此能得涅槃之勝進道為實所取。然寂息顛倒乃相對施設,涅槃亦無自性,執之為實即失中道。
7. 新證空智(不思大菩提):
– 菩薩於見道證得空性後,復入修道再證空性,遂執此新證空性之智慧為實所取。然空性智慧亦緣生法,能證所證皆無自性,執新證之智為實即違空義。
8. 修道位次(非如義分別):
– 修道菩薩已修證勝義諦無自性,然卻執自己不僅已證見道,且已入修道階段,將此修道位次執為實有。此分別非如真實義,蓋修道位次亦依世俗安立,勝義中無有少法可得,執己為「修道者」即墮分別。
(三)共同特點
總此九種轉趣分別,皆因菩薩未能如實了知所取之法本空,而於利他弘法、修行因緣、加行功德、三時修證、有修無修、涅槃勝進、新證空智、修道位次等境上,生起俱生實執。
四、對治方法
修道菩薩以後得智觀照,了知此等所取之境皆無自性,方能漸次破除九種轉趣分別之實執:
– 了知略標、廣釋皆如標月之指,非真實究竟。
– 了知佛之攝受與否,實緣於眾生自身因緣,非實有。
– 了知加行功德、三時功德皆依緣起,無有獨立自性。
– 了知有修無修、涅槃勝進、新證空智、修道位次,皆如幻如化,無有自性。
如是,方能不滯不執,真實安住於無上菩提之道。
五、小結
| 項目 | 前五種 | 後四種 |
| 所緣境 | 利他弘法與自我修證之外緣 | 內證境界與修道位次 |
| 具體內容 | 略標、廣釋、佛所攝受、加行相、三世功德 | 有修無修、涅槃勝進、新證空智、修道位次 |
| 執著原因 | 未能如實了知所取之法本空,於外在方便與功德上生起俱生實執 | 未能如實了知所取之法本空,於內在證德與位次上生起俱生實執 |
| 對治 | 以後得智照見能所皆空,了知此等所取之境皆無自性 | 以後得智照見能所皆空,了知此等所取之境皆無自性 |
關鍵要點:
– 前五種側重外在利他弘法與修行因緣、加行功德、三時修證。
– 後四種側重內在未來功德、涅槃勝進、新證空智、修道位次。
– 菩薩易於此等功德法上生起實執,根本原因在於俱生煩惱未盡,未能如實了知所取之法本空。
– 對治之道,在於以後得智觀照,了知能取所取皆空,漸次破除實執。
問題6 「略標」與「廣釋」皆屬利他弘法之方便,菩薩為何於此二種上產生俱生執著?應如何對治?
對治「略標」與「廣釋」的弘法執著
一、「略標」與「廣釋」之定義與內容
(一)略標
「略標」即第一種轉趣所取分別。菩薩為教導某些喜愛簡略聽聞法要之眾生,為其略說法義。然於此過程中,因俱生執著之力,遂執此略說之法為實有自性。
講義云:
「略標」——即第一種轉趣分別:菩薩為教導某些喜愛簡略聽聞法要之眾生,為其略說法義,然於此過程中,因俱生執著之力,遂執此略說之法為實有自性。然法本緣起,略說廣說皆方便施設,無有實體可得。
(二)廣釋
「廣釋」即第二種轉趣所取分別。菩薩為教導某些喜愛詳細聽聞法義之眾生,為其廣為詳解分別法相。然於此過程中,因俱生執著,遂執此詳說之法為實有。
講義云:
「廣釋」——即第二種轉趣分別:菩薩為教導某些喜愛詳細聽聞法義之眾生,為其廣為詳解分別法相,然於此過程中,因俱生執著,遂執此詳說之法為實有。然詳說亦如標月之指,非真實究竟,執之為實即墮分別。
二、菩薩為何於「略標」與「廣釋」上產生俱生執著?
(一)根本原因:未能如實了知所取之法本空
菩薩於利他弘法過程中,雖已證見道一剎那忍,然俱生煩惱種子未盡,後得智尚未圓滿。故於略說、廣說等方便施設上,因俱生執著之力,未能如實了知所取之法本空,遂生起實有執著。
(二)具體原因分析
1. 法本緣起,方便施設無實體:
– 略說、廣說皆為教化眾生之方便施設。法本緣起,無有固定不變之實體。略說非實有,廣說亦非實有,皆如標月之指,非真實究竟。
– 然菩薩因俱生執著,遂執此略說、廣說之法為實有自性。
2. 利他弘法中之俱生執著:
– 菩薩為教化眾生,須施設種種方便。於此過程中,因俱生煩惱未盡,遂於所說之法上生起實執。
– 此執著非後天分別而起,乃與生俱來之微細俱生煩惱,故稱「俱生執著」。
3. 未能通達二諦圓融:
– 略說、廣說於世俗諦中確有教化眾生之作用,然於勝義諦中無有自性可得。
– 菩薩若未能圓融通達二諦,則易於世俗諦之方便上,執為勝義中有,遂生實執。
(三)講義原文依據
講義云:
總此五種轉趣分別,皆因菩薩未能如實了知所取之法本空,而於利他弘法(略標、廣釋)、修行因緣(佛所攝受)、加行功德(加行相)、三時修證(三世功德)等境上,生起俱生實執。
三、應如何對治?
(一)以後得智觀照,了知所取之境皆無自性
修道菩薩以後得智觀照,了知此等所取之境皆無自性,方能漸次破除五者之實執,真實安住於修道頂加行之正行。
講義云:
修道菩薩以後得智觀照,了知此等所取之境皆無自性,方能漸次破除五者之實執,真實安住於修道頂加行之正行。
(二)具體對治方法
1. 了知略說、廣說皆如標月之指:
– 略說、廣說皆為方便施設,如標月之指,非真實究竟。執之為實即墮分別。
– 菩薩應了知:法本緣起,略說廣說皆無實體可得,不應執為實有自性。
2. 通達二諦圓融:
– 於世俗諦中,略說、廣說確有教化眾生之作用,許為有。
– 於勝義諦中,略說、廣說無有自性可得,畢竟空寂。
– 菩薩應圓融通達二諦,不偏於有,不偏於空,遠離二邊。
3. 以無所得智慧攝持利他行:
– 菩薩於利他弘法時,應以無所得智慧攝持,雖行略說、廣說之方便,然心不執著,知法如幻。
– 如《金剛經》云:「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菩薩應如是通達。
4. 後得智照見能所皆空:
– 修道菩薩以後得智照見能取、所取皆空,了知略說、廣說之法皆無自性。
– 如是,方能徹底破除於此二種利他方便上之俱生實執。
(三)對治之次第
| 次第 | 對治方法 | 具體內容 |
| 一 | 了知法本緣起 | 略說、廣說皆方便施設,無有實體可得 |
| 二 | 通達二諦圓融 | 世俗中有,勝義中空,遠離二邊 |
| 三 | 以無所得智慧攝持 | 雖行利他方便,心不執著,知法如幻 |
| 四 | 後得智照見能所皆空 | 了知略說、廣說之法皆無自性,徹底破除實執 |
四、小結
(一)菩薩為何於「略標」與「廣釋」上產生俱生執著?
– 根本原因:未能如實了知所取之法本空,俱生煩惱未盡。
– 具體原因:法本緣起,略說廣說皆方便施設,無有實體可得,然菩薩因俱生執著,遂執此略說、廣說之法為實有自性。
– 關鍵:未能圓融通達二諦,於世俗諦之方便上執為勝義中有。
(二)應如何對治?
– 了知法本緣起:略說、廣說皆如標月之指,非真實究竟。
– 通達二諦圓融:世俗中有,勝義中空,遠離二邊。
– 以無所得智慧攝持:雖行利他方便,心不執著,知法如幻。
– 後得智照見能所皆空:了知略說、廣說之法皆無自性,徹底破除實執。
(三)關鍵要點
– 略標、廣釋皆屬利他弘法之方便,菩薩易於此二種上產生俱生執著。
– 對治之道,在於以後得智觀照,了知所取之境皆無自性。
– 菩薩應通達二諦圓融,以無所得智慧攝持利他行,方能不滯不執,真實安住於無上菩提之道。
破除退還所取分別與智慧鑑別
問題7 退還所取分別九種中,「施設有情境」與「施設法不空」二種,其執著之對象有何異同?
施設有情境與施設法不空的異同
一、退還所取分別九種總說
「退還所取分別」是修道頂加行所斷「所取分別」中的第二大類,共九種。所謂「退還所取分別」,即菩薩將二乘行者所應捨棄、退離之法執為實有之俱生分別。此九種分別皆源於菩薩觀二乘人之修行過失,而於其上產生實有執著。
頌三十至三十一總明此九種:
三十 施設有情境,施設法不空,
貪著簡擇性,為寂事三乘,
受供不清淨,破壞諸正行,
三十一 經說是第一,能取應當知。
此九種退還所取分別為:
1. 施設有情境
2. 施設法不空
3. 為寂事三乘
4. 不作意菩提
5. 貪著
6. 簡擇性
7. 及與彼相反
8. 受供不清淨
9. 破壞諸正行
二、「施設有情境」與「施設法不空」之個別內容
(一)施設有情境(第一種退還分別)
講義云:
「施設有情境」——即第一種退還分別:二乘人因缺乏大乘良師益友之攝受,故不能發起大菩提心,菩薩遂執此二乘人所修之法為實所取。然二乘法亦緣起施設,本無自性,執之為實即墮分別。
執著對象:
– 二乘人因缺乏大乘良師益友之攝受,故不能發起大菩提心。
– 菩薩遂執此二乘人所修之法為實所取。
– 即執著「二乘人及其所修之法」為實有。
(二)施設法不空(第二種退還分別)
講義云:
「施設法不空」——即第二種退還分別:小乘人不行利他之行,不求成佛之殊勝福德,亦不於菩提心起心動念,菩薩遂執實有此「無福及不發菩提心」之事。然此等過失本空,執為實有即失正見。
執著對象:
– 小乘人不行利他之行,不求成佛之殊勝福德,亦不於菩提心起心動念。
– 菩薩遂執實有此「無福及不發菩提心」之事。
– 即執著「二乘人之過失本身」為實有。
三、二者執著對象之異同
(一)相同點
1. 皆屬退還所取分別:
– 二者同屬修道頂加行所斷「退還所取分別」九種之中。
– 皆源於菩薩觀二乘人之過失而產生實有執著。
2. 皆屬修道位所斷之俱生實執:
– 二者皆屬修道位所斷之俱生實執,非見道位所斷之分別煩惱。
– 皆須以後得智觀照,了知能所皆空,方能漸次破除。
3. 皆以二乘人為觀察對象:
– 二者皆以二乘人(聲聞、獨覺)為觀察對象,觀其修行之過失。
– 皆因菩薩未能如實了知所取之法本空,而於二乘人之過失上生起實執。
4. 皆執「應捨之法」為實有:
– 二者皆將二乘人應捨棄、退離之法執為實有。
– 然此等法本空,執為實有即失正見。
(二)相異點
| 項目 | 施設有情境 | 施設法不空 |
| 執著對象 | 二乘人所修之法 | 二乘人之過失本身 |
| 具體內容 | 二乘人因無大乘良師攝受,不能發起大菩提心 | 二乘人不行利他、不求成佛福德、不於菩提心起心動念 |
| 側重 | 側重於能修之人(二乘行者)及其所修之法 | 側重於所修之法與過失(無福、不發菩提心之事) |
| 執著焦點 | 執「二乘人及其所修之法」為實所取 | 執「二乘人之過失」為實有 |
| 過失性質 | 因缺乏良師攝受而不發菩提心 | 不行利他、不求福德、不發菩提心 |
(三)異同總表
| 比較項目 | 施設有情境 | 施設法不空 |
| 同屬 | 退還所取分別 | 退還所取分別 |
| 同屬 | 修道位所斷俱生實執 | 修道位所斷俱生實執 |
| 同以 | 二乘人為觀察對象 | 二乘人為觀察對象 |
| 同執 | 應捨之法為實有 | 應捨之法為實有 |
| 執著對象 | 二乘人所修之法 | 二乘人之過失本身 |
| 側重 | 能修之人及其所修之法 | 所修之法與過失 |
| 具體內容 | 無良師攝受,不發菩提心 | 不行利他、不求福德、不發菩提心 |
四、講義原文依據
講義云:
「施設有情境」——即第一種退還分別:二乘人因缺乏大乘良師益友之攝受,故不能發起大菩提心,菩薩遂執此二乘人所修之法為實所取。然二乘法亦緣起施設,本無自性,執之為實即墮分別。
「施設法不空」——即第二種退還分別:小乘人不行利他之行,不求成佛之殊勝福德,亦不於菩提心起心動念,菩薩遂執實有此「無福及不發菩提心」之事。然此等過失本空,執為實有即失正見。
五、對治方法
修道菩薩以後得智觀照,了知施設有情、施設法等一切法皆無自性,方能徹底斷除此九種退還所取分別:
– 了知二乘人所修之法亦緣起施設,本無自性,不應執為實有。
– 了知二乘人之過失本空,執為實有即失正見。
– 如是,方能不隨二乘之心所轉,不執應捨之法為實,真實安住於大乘無上菩提之道。
講義云:
修道菩薩以後得智觀照,了知施設有情、施設法、種性、不作意、貪著、不能簡擇、不能修、不清淨受供、破壞正行等一切法皆無自性,方能不隨二乘之心所轉,不執應捨之法為實,徹底斷除此九種退還所取分別,真實安住於大乘無上菩提之道。
六、小結
(一)相同點
– 二者皆屬退還所取分別,皆屬修道位所斷之俱生實執。
– 二者皆以二乘人為觀察對象,皆執應捨之法為實有。
– 二者皆源於菩薩觀二乘人之過失而產生實有執著。
(二)相異點
– 施設有情境:執著對象為二乘人所修之法,側重於能修之人及其所修之法。
– 施設法不空:執著對象為二乘人之過失本身,側重於所修之法與過失。
(三)關鍵要點
– 二者雖同屬退還所取分別,然執著對象有別:一者執「人與法」為實,一者執「過失」為實。
– 對治之道,在於以後得智觀照,了知此等一切法皆無自性,方能徹底破除實執,真實安住於大乘無上菩提之道。
問題8 菩薩觀二乘人之過失(如不修般若、貪著影像、不能簡擇等)而產生實執,此與菩薩之「鑑別是非」的智慧有何差別?如何避免從鑑別落入執著?
鑑別是非與落入實執的界線
一、問題背景
「退還所取分別」九種中,菩薩觀二乘人之過失——如不修般若、貪著影像、不能簡擇真實義等——而產生實有執著。此類執著屬於修道頂加行所斷之俱生實執。然而,菩薩本應以般若智慧鑑別是非、簡擇諸法,何以會因觀過失而產生實執?此中差別何在?又如何避免從鑑別落入執著?
講義云:
此九種退還分別,偈頌末句「經說是第一,能取應當知」,意即此九種乃修道頂加行所斷「能取分別」中第一類所取分別之退還品。其共同特點在於:菩薩將二乘人應捨棄之過失法執為實有。
二、「產生實執」與「鑑別是非之智慧」之差別
(一)鑑別是非之智慧
定義:
菩薩以般若智慧簡擇諸法,如實了知二乘人之過失——不修般若、貪著影像、不能簡擇真實義等。此為無執著之了知,屬後得智之妙用。
特點:
1. 如實了知:以般若智慧照見諸法實相,了知二乘人修行之過失,如實知見,不增不減。
2. 無執著:雖能鑑別是非,然心不執著,知此等過失亦緣起如幻,本無實體。
3. 能所皆空:通達能知之心與所知之境皆無自性,遠離實有邊見。
4. 屬後得智:此為見道後、修道位中之後得智妙用,能於世俗諦中如實了知諸法差別,而不墮勝義諦之實執。
5. 不墮二邊:既不執有,亦不執空,遠離有無二邊,契合中道。
講義依據:
講義云:
修道菩薩以後得智觀照,了知施設有情、施設法、種性、不作意、貪著、不能簡擇、不能修、不清淨受供、破壞正行等一切法皆無自性,方能不隨二乘之心所轉,不執應捨之法為實,徹底斷除此九種退還所取分別,真實安住於大乘無上菩提之道。
(二)產生實執
定義:
菩薩若於觀二乘人過失時,因俱生執著之力,將此等過失法執為實有,則成「退還所取分別」。此即有執著之了知,墮於實有邊見。
特點:
1. 執為實有:將二乘人之過失執為實有自性,不知其緣起如幻。
2. 墮於邊見:執應捨之法為實有,即墮有邊;若執為斷滅,則墮無邊。
3. 俱生執著:此非後天分別而起,乃與生俱來之微細俱生煩惱,屬修道位所斷。
4. 能所未空:未能通達能取所取皆空,於所觀之過失上生起實執。
5. 障礙菩提:執著應捨之法為實,即障礙大乘無上菩提之道。
講義依據:
講義云:
「簡擇性」——即第六種退還分別:菩薩觀某些眾生不能認識真實境界,故不能修習真實義,遂執此不能簡擇真實義者為實。然不能簡擇者亦依因緣,本無實體。
「及與彼相反」——即第七種退還分別:菩薩觀某些眾生由於不能認識真實義,故無能力修習真實義,遂執此與真實義相反之不能修為實。然無能力修亦緣起法,執之為實即違空理。
(三)差別總表
| 比較項目 | 鑑別是非之智慧 | 產生實執 |
| 性質 | 無執著之了知 | 有執著之了知 |
| 所依 | 後得智 | 俱生煩惱 |
| 通達 | 能所皆空,緣起如幻 | 能所未空,執為實有 |
| 二諦 | 圓融通達二諦 | 偏墮有邊或無邊 |
| 結果 | 不隨二乘之心所轉,安住菩提 | 障礙菩提,流轉生死 |
| 所斷 | 屬修道位所斷之俱生實執 | 屬修道位所斷之俱生實執 |
| 中道 | 遠離二邊,契合中道 | 墮於邊見,失中道義 |
三、如何避免從鑑別落入執著?
(一)根本原則:以般若智慧攝持,通達能所皆空
菩薩於觀二乘人過失時,應以般若智慧攝持,了知能觀之心與所觀之境皆無自性。雖能鑑別是非,然心不執著,知此等過失亦緣起如幻,本無實體。
講義云:
修道菩薩以後得智觀照,了知施設有情、施設法、種性、不作意、貪著、不能簡擇、不能修、不清淨受供、破壞正行等一切法皆無自性,方能不隨二乘之心所轉,不執應捨之法為實。
(二)具體方法
1. 了知一切法皆無自性:
– 施設有情、施設法、種性、不作意、貪著、不能簡擇、不能修、不清淨受供、破壞正行等一切法,皆無自性。
– 雖能鑑別此等過失,然知其緣起如幻,不執為實有。
2. 通達二諦圓融:
– 於世俗諦中,如實了知二乘人之過失,許為有。
– 於勝義諦中,了知此等過失無有自性,畢竟空寂。
– 圓融通達二諦,不偏於有,不偏於空,遠離二邊。
3. 以無所得智慧攝持:
– 菩薩於觀過失時,應以無所得智慧攝持,雖能鑑別是非,然心不執著。
– 如《金剛經》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菩薩應如是通達。
4. 後得智照見能所皆空:
– 修道菩薩以後得智照見能取、所取皆空,了知此等過失之法皆無自性。
– 如是,方能徹底破除九種退還所取分別。
5. 不隨二乘之心所轉:
– 菩薩雖觀二乘人之過失,然不隨其心所轉,不執應捨之法為實。
– 如是,方能真實安住於大乘無上菩提之道。
(三)對治之次第
| 次第 | 對治方法 | 具體內容 |
| 一 | 了知一切法無自性 | 施設有情、施設法等皆緣起如幻,無有實體 |
| 二 | 通達二諦圓融 | 世俗中有,勝義中空,遠離二邊 |
| 三 | 以無所得智慧攝持 | 雖觀過失,心不執著,知法如幻 |
| 四 | 後得智照見能所皆空 | 了知此等過失之法皆無自性,徹底破除實執 |
| 五 | 不隨二乘之心所轉 | 不執應捨之法為實,安住大乘菩提 |
四、講義原文依據
講義云:
「貪著」——即第五種退還分別:菩薩觀某些眾生以有所得之心修習般若,然僅得般若之影像名言,未能證得真實般若,遂執此貪著影像者為實。然能貪著者與所貪著境皆無自性。
「簡擇性」——即第六種退還分別:菩薩觀某些眾生不能認識真實境界,故不能修習真實義,遂執此不能簡擇真實義者為實。然不能簡擇者亦依因緣,本無實體。
「及與彼相反」——即第七種退還分別:菩薩觀某些眾生由於不能認識真實義,故無能力修習真實義,遂執此與真實義相反之不能修為實。然無能力修亦緣起法,執之為實即違空理。
此九種退還分別,偈頌末句「經說是第一,能取應當知」,意即此九種乃修道頂加行所斷「能取分別」中第一類所取分別之退還品。其共同特點在於:菩薩將二乘人應捨棄之過失法執為實有。修道菩薩以後得智觀照,了知施設有情、施設法、種性、不作意、貪著、不能簡擇、不能修、不清淨受供、破壞正行等一切法皆無自性,方能不隨二乘之心所轉,不執應捨之法為實,徹底斷除此九種退還所取分別,真實安住於大乘無上菩提之道。
五、小結
(一)差別
– 鑑別是非之智慧:以般若智慧如實了知二乘人之過失,然心不執著,知此等過失緣起如幻,能所皆空,屬後得智之妙用。
– 產生實執:因俱生執著之力,將此等過失法執為實有,墮於實有邊見,屬修道位所斷之俱生實執。
(二)如何避免從鑑別落入執著
1. 了知一切法皆無自性:施設有情、施設法等皆緣起如幻,無有實體。
2. 通達二諦圓融:世俗中有,勝義中空,遠離二邊。
3. 以無所得智慧攝持:雖觀過失,心不執著,知法如幻。
4. 後得智照見能所皆空:了知此等過失之法皆無自性,徹底破除實執。
5. 不隨二乘之心所轉:不執應捨之法為實,安住大乘菩提。
(三)關鍵要點
– 菩薩觀二乘人過失時,若以般若智慧攝持,則為鑑別是非之智慧;若因俱生執著而執為實有,則成退還所取分別。
– 對治之道,在於以後得智照見能所皆空,了知一切法皆無自性,方能不隨二乘之心所轉,不執應捨之法為實。
– 如是,方能徹底斷除九種退還所取分別,真實安住於大乘無上菩提之道。
漸斷俱生煩惱與定慧等持的總結
問題9 修道頂加行所斷之俱生分別,與見道頂加行所斷之分別煩惱,其粗細差別為何?為何修道須以後得智漸斷而非頓斷?
頓斷與漸斷的粗細差別
一、見道頂加行所斷之分別煩惱
(一)定義與內容
見道頂加行所斷者,為分別煩惱。此類煩惱由後天分別而起,即經由錯誤的教義、思惟、分別而產生之煩惱,非與生俱來。
講義云:
此「一剎那忍」即見道之體性,於苦法忍、苦法智等八忍八智中,頓斷分別煩惱,現證真如。
(二)特徵
1. 粗:分別煩惱較粗,易於觀察、易於斷除。
2. 頓斷:見道以無分別智於一剎那中證得法忍,頓斷分別煩惱。
3. 一剎那忍攝:於見道一剎那間,修一波羅蜜多時,其餘五波羅蜜多自然隨轉、相互含攝,頓斷分別煩惱。
4. 後天而起:由錯誤教義、思惟、分別而產生,非與生俱來。
5. 八忍八智:於苦法忍、苦法智等八忍八智中,頓斷分別煩惱,現證真如。
講義云:
「一剎那忍攝,是此中見道」——此明見道以無分別智於一剎那中證得法忍,攝一切道品功德。此「一剎那忍」即見道之體性,於苦法忍、苦法智等八忍八智中,頓斷分別煩惱,現證真如。
二、修道頂加行所斷之俱生分別
(一)定義與內容
修道頂加行所斷者,為俱生分別(俱生煩惱種子)。此類煩惱與生俱來,微細難斷,須修道位以後得智漸次斷除。
講義云:
釋論云:「修道頂加行之相:是以後得智斷俱生煩惱種子。修道菩薩由加行定與四根本定二門入超越之定,即謂修九次第定。」此即承接見道「一剎那忍」之無漏智,進一步說明修道菩薩以後得智,於定中修習九次第定,以斷除微細俱生煩惱種子。
(二)特徵
1. 細:俱生煩惱種子微細深細,難以觀察、難以斷除。
2. 漸斷:須修道位以後得智漸次斷除,非一剎那所能頓斷。
3. 與生俱來:非由後天分別而起,乃與生俱來之微細煩惱。
4. 修道位所斷:屬修道位所斷之俱生實執,須依次第修習九次第定、往還二相、超越等持等殊勝加行,漸次淨除。
5. 所取能取分別:修道頂加行所斷之俱生分別,分為所取與能取二類。所取分別中,有轉趣所取分別九種、退還所取分別九種;能取分別中,亦有退還所取分別九種。
講義云:
本講後半闡明修道頂加行所斷之俱生分別,分為所取與能取二類。所取分別中,「轉趣所取分別」九種……「退還所取分別」九種……此十八種所取分別,皆屬修道位所斷之俱生實執,菩薩以後得智照見能所皆空,方能漸次破除,真實安住於無上菩提之道。
三、粗細差別
| 比較項目 | 見道頂加行所斷——分別煩惱 | 修道頂加行所斷——俱生分別 |
| 粗細 | 粗 | 細 |
| 來源 | 後天分別而起 | 與生俱來 |
| 斷除方式 | 頓斷 | 漸斷 |
| 所依智 | 無分別智(一剎那忍) | 後得智 |
| 斷除時間 | 見道一剎那間 | 修道位漸次 |
| 修行次第 | 八忍八智 | 九次第定、往還二相、超越等持 |
| 所斷內容 | 分別煩惱 | 俱生煩惱種子 |
| 難易 | 易斷 | 難斷 |
講義云:
見道位頓斷分別煩惱,修道位漸斷俱生煩惱,二者一頓一漸,相續無間。故此頌作為見道與修道之樞紐,標明修道頂加行乃建立在見道基礎上,以無漏智為所依,進修九次第定等殊勝加行,方能漸次淨除餘留之障礙,圓滿無上菩提。
四、為何修道須以後得智漸斷而非頓斷?
(一)俱生煩惱微細深細,非一剎那所能頓斷
俱生煩惱種子與生俱來,微細深細,非如分別煩惱之粗顯易斷。見道位以無分別智頓斷分別煩惱,然俱生煩惱種子尚未淨除,須修道位以後得智漸次斷除。
講義云:
修道頂加行之相:是以後得智斷俱生煩惱種子。
(二)須依次第修習殊勝加行,漸次淨除
修道菩薩須依次第修習九次第定、往還二相、超越等持等殊勝加行,方能漸次淨除餘留之障礙。此等加行非一蹴可幾,須層層遞進:
1. 入獅子奮迅三摩地:順逆觀察十二緣起,通達雜染流轉與清淨還滅二門。
2. 修九次第定之往還二相:先修直往觀,再修間雜往返。
3. 修超越等持:超越一至八定而作種種跳躍出入,成就最極自在之定力。
4. 後得智斷俱生煩惱種子:定力至此,方能於後得智中自在斷除微細俱生煩惱。
講義云:
釋論云:「修道頂加行之相:是以後得智斷俱生煩惱種子。修道菩薩由加行定與四根本定二門入超越之定,即謂修九次第定。」
(三)定學為斷障之前行方便,須漸次成就
定學與斷障之間,有密切之內在關聯。定學為斷障之前行方便,斷障為定學之成果。若無超越等持之最極自在定力,則無法於後得智中自在斷除微細俱生煩惱。故修道須以後得智漸斷,而非頓斷。
講義云:
此為修道菩薩斷除俱生煩惱種子之前行方便,定力至此,方能於後得智中起無邊利益眾生之事業。
(四)一頓一漸,相續無間
見道位頓斷分別煩惱,修道位漸斷俱生煩惱,二者一頓一漸,相續無間。見道為修道之基礎,修道為見道之延續。故修道須以後得智漸斷,方能圓滿無上菩提。
講義云:
見道位頓斷分別煩惱,修道位漸斷俱生煩惱,二者一頓一漸,相續無間。故此頌作為見道與修道之樞紐,標明修道頂加行乃建立在見道基礎上,以無漏智為所依,進修九次第定等殊勝加行,方能漸次淨除餘留之障礙,圓滿無上菩提。
五、講義原文依據
講義云:
此頌雖正說見道,然於本品中實為承先啟後之關鍵。釋論云:「修道頂加行之相:是以後得智斷俱生煩惱種子。修道菩薩由加行定與四根本定二門入超越之定,即謂修九次第定。」此即承接見道「一剎那忍」之無漏智,進一步說明修道菩薩以後得智,於定中修習九次第定,以斷除微細俱生煩惱種子。見道位頓斷分別煩惱,修道位漸斷俱生煩惱,二者一頓一漸,相續無間。故此頌作為見道與修道之樞紐,標明修道頂加行乃建立在見道基礎上,以無漏智為所依,進修九次第定等殊勝加行,方能漸次淨除餘留之障礙,圓滿無上菩提。
本講後半闡明修道頂加行所斷之俱生分別,分為所取與能取二類。所取分別中,「轉趣所取分別」九種……「退還所取分別」九種……此十八種所取分別,皆屬修道位所斷之俱生實執,菩薩以後得智照見能所皆空,方能漸次破除,真實安住於無上菩提之道。
六、小結
(一)粗細差別
| 項目 | 見道頂加行所斷 | 修道頂加行所斷 |
| 煩惱類型 | 分別煩惱 | 俱生分別 |
| 粗細 | 粗 | 細 |
| 來源 | 後天分別而起 | 與生俱來 |
| 斷除方式 | 頓斷 | 漸斷 |
| 所依智 | 無分別智 | 後得智 |
| 斷除時間 | 見道一剎那 | 修道位漸次 |
(二)為何修道須以後得智漸斷而非頓斷
1. 俱生煩惱微細深細:非一剎那所能頓斷,須漸次淨除。
2. 須依次第修習殊勝加行:九次第定、往還二相、超越等持等,層層遞進。
3. 定學為斷障之前行方便:若無最極自在定力,則無法自在斷除微細俱生煩惱。
4. 一頓一漸,相續無間:見道頓斷分別煩惱,修道漸斷俱生煩惱,二者相輔相成。
(三)關鍵要點
– 見道頂加行所斷為分別煩惱,屬粗,以無分別智頓斷。
– 修道頂加行所斷為俱生分別,屬細,以後得智漸斷。
– 修道須以後得智漸斷,因俱生煩惱微細深細,須依次第修習殊勝加行,方能漸次淨除。
– 定學與斷障之間,有密切之內在關聯:定學為斷障之前行,斷障為定學之成果。
問題10綜合本品所說,修道菩薩如何由「定學次第」之修習,進而成就「斷除所取能取分別」之功德?定學與斷障之間有何內在關聯?
定學次第與斷障功德的內在關聯
一、修道菩薩之定學次第
修道菩薩於見道證得「一剎那忍」後,次第趣入修道,其定學修習分為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入獅子奮迅三摩地
菩薩於見道證得一剎那忍後,次第趣入修道,首先入於「獅子奮迅三摩地」。
修習內容:
– 觀察十二緣起(無明緣行、行緣識……乃至生緣老死)之流轉與還滅。
– 分為二種觀行:
– 隨順觀(往相/順行觀):向上順行,從初禪漸次趣入滅盡定,順觀雜染緣起之生起次第,通達集諦。
– 迴逆觀(還相/逆行觀):向下還逆,從滅盡定漸次還至初禪,逆觀清淨緣起之還滅次第,通達滅諦。
特點:
– 此三摩地喻如獅子奮迅之勢,威猛迅捷,無有滯礙。
– 表徵菩薩定力堅固、觀行敏捷,能於定中速疾轉換所緣。
– 其觀行速度如獅子奮迅三摩地快捷,此謂「直往觀」。
講義云:
「次由入獅子,奮迅三摩地,觀察諸緣起,隨順及迴逆。」此偈頌闡明修道菩薩入獅子奮迅三摩地,以極快捷之方式順逆觀察諸緣起,為修習超越等持作前行準備。
釋論云:「其修加行時,首先往上順行觀,由初禪乃至滅盡定;再向下還逆,由滅盡定乃至初禪,其觀行之速度如獅子奮迅三摩地快捷,此謂直往觀。」
(二)第二階段:修九次第定之往還二相
菩薩於獅子奮迅三摩地之後,進一步修習九次第定之往還二相。
九次第定:
初禪、二禪、三禪、四禪、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八定),加上滅盡定,合為九種。
往還二相:
1. 直往觀:
– 「往相」:從初禪順次漸入,直至滅盡定。
– 「還相」:從滅盡定逆次漸還,直至初禪。
– 釋論云:「先從初禪直往滅盡定,全無超越,謂一返觀。」
2. 間雜往返:
– 於八定中各別間雜滅盡定而修往返。
– 如初禪後入滅盡定,滅定再返初禪;二禪入滅盡定,滅定返二禪;如是漸上,乃至從滅盡定入非想定,又由非想定入滅盡定。
– 此即「往還二相」之具體修法——先純粹順逆,次間雜往返,由淺入深。
界限:
菩薩修習往還純熟後,最終以欲界所攝之「非定心」(即不入定之散心)為出入之邊界。從欲界不定心入初禪,漸次升進至滅盡定;復從滅盡定漸次還下,最終回到欲界不定心。
講義云:
「滅盡等九定,修往還二相,後以欲界攝,非定心為界。」此偈頌闡明修道菩薩於獅子奮迅三摩地之後,進一步修習九次第定之往還二相,為趣入超越等持作前行。
(三)第三階段:修超越等持
菩薩於九次第定往還純熟後,進一步修習超越等持。
修習內容:
– 以跳躍方式入出諸定,非如先前依次第漸入。
– 所謂「超一二三四,及五六七八,至滅定不同」,即超越一種乃至八種定;最終超越至滅盡定而有種種不同之差別。
– 具體修法:
– 從欲界不定心直入滅盡定。
– 再超越滅盡定而入非想非非想定。
– 或起不定心超越滅盡及非想非非想二定,入無所有處定。
– 如是乃至超三、四、五、六、七、八定而入初禪。
– 初禪又起不定心作種種超越。
特點:
– 全無定法,隨心所欲,故名「超越」。
– 釋論結云:「此謂以八定雜修滅盡定一返。」
– 此為修道菩薩斷除俱生煩惱種子之前行方便,定力至此,方能於後得智中起無邊利益眾生之事業。
講義云:
「超越入諸定,超一二三四,及五六七八,至滅定不同。」此偈頌闡明修道菩薩於九次第定往還純熟後,進一步修習超越等持,以跳躍方式入出諸定,成就最極自在之定力。
釋論云:「若以上修習熟練,可從欲界不定心入滅盡定;再超越滅盡定而入非非想定;或起不定心超越滅盡及非非想二定,入無所有處定,如是乃至超三、四、五、六、七、八定而入初禪,初禪又起不定心作種種超越。」
二、修道菩薩如何由定學次第成就斷除所取能取分別之功德
(一)所取分別之斷除
修道頂加行所斷之俱生分別,分為所取與能取二類。所取分別中,有:
1. 轉趣所取分別九種:
– 略標、廣釋、佛所不攝受、加行相、三世功德、有修無修、及與彼相反、不思大菩提、非如義分別。
– 此九種皆因菩薩未能如實了知所取之法本空,而於利他弘法、修行因緣、加行功德、三時修證、有修無修、涅槃勝進、新證空智、修道位次等境上,生起俱生實執。
2. 退還所取分別九種:
– 施設有情境、施設法不空、為寂事三乘、不作意菩提、貪著、簡擇性、及與彼相反、受供不清淨、破壞諸正行。
– 此九種乃菩薩將二乘人應捨棄之過失法執為實有。
斷除方法:
修道菩薩以後得智照見能所皆空,了知此等所取之境皆無自性,方能漸次破除十八種所取分別之實執。
講義云:
此十八種所取分別,皆屬修道位所斷之俱生實執,菩薩以後得智照見能所皆空,方能漸次破除,真實安住於無上菩提之道。
(二)能取分別之斷除
能取分別中,亦有退還所取分別九種。此九種乃菩薩將二乘人應捨棄之過失法執為實有,其共同特點在於:菩薩將二乘人應捨棄之過失法執為實有。
斷除方法:
修道菩薩以後得智觀照,了知施設有情、施設法、種性、不作意、貪著、不能簡擇、不能修、不清淨受供、破壞正行等一切法皆無自性,方能不隨二乘之心所轉,不執應捨之法為實,徹底斷除此九種退還所取分別,真實安住於大乘無上菩提之道。
講義云:
此九種退還分別,偈頌末句「經說是第一,能取應當知」,意即此九種乃修道頂加行所斷「能取分別」中第一類所取分別之退還品。其共同特點在於:菩薩將二乘人應捨棄之過失法執為實有。修道菩薩以後得智觀照,了知施設有情、施設法、種性、不作意、貪著、不能簡擇、不能修、不清淨受供、破壞正行等一切法皆無自性,方能不隨二乘之心所轉,不執應捨之法為實,徹底斷除此九種退還所取分別,真實安住於大乘無上菩提之道。
(三)定學次第與斷除所取能取分別之關係
修道菩薩由定學次第之修習,進而成就斷除所取能取分別之功德,其過程如下:
1. 入獅子奮迅三摩地:順逆觀察十二緣起,通達雜染流轉與清淨還滅二門,為斷障作前行準備。
2. 修九次第定之往還二相:先修直往觀,再修間雜往返,令定力純熟、增上。
3. 修超越等持:超越一至八定而作種種跳躍出入,成就最極自在之定力。
4. 後得智斷俱生煩惱種子:定力至此,方能於後得智中自在斷除微細俱生煩惱,徹底破除所取能取分別。
講義云:
釋論云:「修道頂加行之相:是以後得智斷俱生煩惱種子。修道菩薩由加行定與四根本定二門入超越之定,即謂修九次第定。」
三、定學與斷障之內在關聯
(一)定學為斷障之前行方便
修道菩薩以後得智斷俱生煩惱種子,而此斷德之成就,須以定學為前行方便。具體而言:
– 若無獅子奮迅三摩地之順逆觀察緣起,則無法通達雜染流轉與清淨還滅二門。
– 若無九次第定之往還二相,則定力無法純熟、增上。
– 若無超越等持之最極自在定力,則無法於後得智中自在斷除微細俱生煩惱。
講義云:
此為修道菩薩斷除俱生煩惱種子之前行方便,定力至此,方能於後得智中起無邊利益眾生之事業。
(二)斷障為定學之成果
修道菩薩由定學次第之修習,進而成就斷除所取能取分別之功德。若無定學之修習,則無法成就斷障之功德。故斷障為定學之成果。
講義云:
修道頂加行之相:是以後得智斷俱生煩惱種子。
(三)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定學與斷障之間,有密切之內在關聯:
– 定學為斷障之基礎:若無定力,則無法斷除微細俱生煩惱。
– 斷障為定學之成果:若無斷障,則定學之修習失去最終目標。
– 二者相輔相成:定學與斷障,一為前行,一為成果,缺一不可。
(四)具體關聯表
| 定學次第 | 斷障功能 |
| 入獅子奮迅三摩地 | 順逆觀察緣起,通達雜染流轉與清淨還滅二門 |
| 修直往觀 | 令定力純熟,轉換自如 |
| 修間雜往返 | 令定力增上,為超越等持作準備 |
| 修超越等持 | 成就最極自在之定力,為斷除俱生煩惱之前行方便 |
| 後得智斷俱生煩惱種子 | 圓滿修道頂加行之斷德,徹底破除所取能取分別 |
(五)講義原文依據
講義云:
釋論云:「修道頂加行之相:是以後得智斷俱生煩惱種子。修道菩薩由加行定與四根本定二門入超越之定,即謂修九次第定。」此即承接見道「一剎那忍」之無漏智,進一步說明修道菩薩以後得智,於定中修習九次第定,以斷除微細俱生煩惱種子。見道位頓斷分別煩惱,修道位漸斷俱生煩惱,二者一頓一漸,相續無間。故此頌作為見道與修道之樞紐,標明修道頂加行乃建立在見道基礎上,以無漏智為所依,進修九次第定等殊勝加行,方能漸次淨除餘留之障礙,圓滿無上菩提。
四、小結
(一)修道菩薩由定學次第成就斷除所取能取分別之功德
1. 入獅子奮迅三摩地:順逆觀察十二緣起,通達雜染流轉與清淨還滅二門。
2. 修九次第定之往還二相:先修直往觀,再修間雜往返,令定力純熟、增上。
3. 修超越等持:超越一至八定而作種種跳躍出入,成就最極自在之定力。
4. 後得智斷俱生煩惱種子:定力至此,方能於後得智中自在斷除微細俱生煩惱,徹底破除所取能取分別。
(二)定學與斷障之內在關聯
1. 定學為斷障之前行方便:若無定學之修習,則無法斷除微細俱生煩惱。
2. 斷障為定學之成果:若無斷障,則定學之修習失去最終目標。
3. 二者相輔相成:定學與斷障,一為前行,一為成果,缺一不可。
4. 一頓一漸,相續無間:見道頓斷分別煩惱,修道漸斷俱生煩惱,二者相輔相成,圓滿無上菩提。
(三)關鍵要點
– 修道菩薩由定學次第之修習,進而成就斷除所取能取分別之功德。
– 定學為斷障之前行方便,斷障為定學之成果,二者相輔相成。
– 修道頂加行所斷之俱生分別,須以後得智漸次斷除,非一剎那所能頓斷。
– 定力至此,方能於後得智中起無邊利益眾生之事業,圓滿無上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