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觀莊嚴論》(Abhisamayalankara)第16講 問答精解
核心樞紐:為何加行必須以「空慧」作攝持?
問題1 為何加行必須以「止觀雙運所證之空慧」作攝持?止觀雙運與空慧之間有何內在關聯?
一、加行必須以「止觀雙運所證之空慧」作攝持之理由
根據講義內容,加行之本質在於「以止觀雙運所證之空慧作攝持,於一切法不執不住」。此處揭示三個層次:
1. 加行非一般善行:加行並非單純的布施、持戒等福德資糧,而是屬於智慧資糧之範疇,其核心在於**空性正見**之修持。若無空慧,則一切修行皆落入能所二取之戲論,無法趨向解脫。
2. 加行必須以空慧為「攝持」:所謂「攝持」,即主導、統攝之意。加行過程中的一切修行——如觀照色等諸法、遮止戲論、通達真如——皆須以空慧為核心指導原則。若無空慧,則行者即便修止修觀,亦難免執實,無法超越輪迴根本。
3. 加行所緣境甚深難測:講義明言:「正因加行所緣之境甚深、難測、無量,故證得此境須經長劫勤修,歷盡劬勞。」此境即真如、空性。唯有依止觀雙運所生之空慧,方能如實通達此深境。
二、止觀雙運與空慧之內在關聯
止觀雙運與空慧並非兩種分離之法,而是修行過程與所證智慧之因果與體用關係,其關聯可從以下三方面理解:
1. 止觀雙運是生起空慧之因
– 止(śamatha) 令心專注一境,遠離散亂,成就輕安,為修觀奠定穩固基礎。
– 觀(vipaśyanā) 則以觀察慧分別諸法,抉擇空性。
– 當止觀二者平等和合、相互助成時,行者便能生起現量證悟空性之智慧,即空慧。故講義云:「以止觀雙運所證之空慧」,明確指出空慧乃止觀雙運之果。
2. 空慧是止觀雙運之核心內容與目標
– 止觀雙運並非僅為定力或觀察力之訓練,其最終目標即是證得空性。
– 若無空慧,止觀雙運僅成世間禪定或分別慧,不能出離三界。故講義指出加行本質在於「以空慧觀照色等諸法,心不住著於任何一法」,此即止觀雙運之修行內容,亦為其圓滿之標誌。
3. 止觀雙運與空慧在加行中互為表裡
– 止觀雙運是修行之方法與動態過程,空慧是所證之境界與智慧本質。
– 行者透過止觀雙運,不斷加深對空性之體認;而空慧一旦生起,復能反饋強化止觀之純熟度,令修行不退轉、不偏墮。
– 講義所述「不住色等故」、「遮彼加行故」、「彼真如深故」等,皆顯示加行中每一環節皆需空慧貫穿,而此空慧之生起與成熟,又全賴止觀雙運之持續修習。
三、結論
加行之所以必須以「止觀雙運所證之空慧」作攝持,乃因:
– 加行之本質即空慧之實踐,無空慧則加行不成其為加行;
– 空慧唯依止觀雙運方能生起,二者因果相生,體用一如;
– 止觀雙運是加行之方便,空慧是加行之實相,二者於修行中互為增上,最終導向一切智之圓滿。
故知,止觀雙運與空慧並非割裂之二法,而是修行之道與所證之果的內在統一,此即大乘般若加行之核心要義。
福慧雙收:十四種加行功德的自他交融
問題2 加行功德十四種中,何者屬於自利?何者屬於利他?二者如何相互含攝?
一、加行功德十四種之回顧
講義明確列出十四種功德,為修加行所自然感得之果報利益:
1. 如法修行而得喜悅,能摧伏魔力;
2. 得諸佛時常憶念加庇;
3. 依佛護念而修行進步迅速;
4. 漸次趨近大菩提;
5. 未來得利他之廣大異熟果報;
6. 來生生於有般若之國土,得聞持請問之機緣;
7. 圓滿一切無漏功德;
8. 生生世世能如大丈夫宣說般若;
9. 魔等不能破壞其大菩提心;
10. 引生二乘所無之殊勝功德;
11. 依經教如實利他;
12. 能享受善妙果報;
13. 令眾生引生世出世間功德;
14. 來生決定能明瞭甚深般若。
二、歸屬分類:自利、利他及自他兼攝
(一)明確屬自利之功德
此類功德主要體現在行者自身之修行增上、煩惱調伏、智慧增長與究竟解脫:
– 第1種:摧伏魔力——自身修法得力,降伏內外障礙;
– 第2種:得佛護念——自身蒙佛加持,為修行之增上緣;
– 第3種:依佛護念而修行進步迅速——自身道業精進;
– 第4種:漸次趨近大菩提——自身趨向究竟佛果;
– 第7種:圓滿一切無漏功德——自身功德圓滿;
– 第10種:引生二乘所無之殊勝功德——自身具足超越二乘之不共功德;
– 第12種:能享受善妙果報——自身感得人天善果及法樂;
– 第14種:來生決定能明瞭甚深般若——自身智慧相續不斷。
以上八種,核心在於行者自身之戒定慧三學增上、福慧資糧累積、道果漸次成就,故歸屬自利。
(二)明確屬利他之功德
此類功德主要體現在行者以般若智慧與慈悲願力,利益一切有情眾生:
– 第5種:未來得利他之廣大異熟果報——此果報本質為利他而感得;
– 第8種:生生世世能如大丈夫宣說般若——以說法度眾為核心;
– 第11種:依經教如實利他——直接明言行者以法施利益眾生;
– 第13種:令眾生引生世出世間功德——直接利益所化眾生,令其生起有漏與無漏功德。
以上四種,皆以**攝受眾生、弘法利生**為主要內容,故歸屬利他。
(三)自他兼攝之功德
此類功德同時具足自利與利他之面向,相互含攝:
– 第6種:來生生於有般若之國土,得聞持請問之機緣——自利者,自身得聞正法;利他者,於彼國土中能請問、持誦、弘傳般若,利益同行及後學。
– 第9種:魔等不能破壞其大菩提心——自利者,自身菩提心堅固不退;利他者,菩提心為利他之根本,心不退轉則利他事業不斷。
此二種功德,自利即為利他之因,利他復為自利之緣,二者互為增上。
三、自利與利他如何相互含攝
(一)自利為利他之基礎與前提
– 行者若無自身之摧伏魔力、得佛護念、趨近菩提、圓滿無漏功德等自利成就,則無力真正利益眾生。如講義所示,加行功德由淺入深,從自利到利他,從現世到來生,乃至究竟成佛,顯示自利功德是利他功德之堅實根基。
– 特別是**第4種「漸次趨近大菩提」 與第7種「圓滿無漏功德」,若非自身成就,則無法如大丈夫宣說般若、依經教如實利他。
(二)利他為自利之圓滿與究竟
– 大乘佛法不共二乘之處,在於不以自利為滿足,而以利他為究竟。第5種「利他之廣大異熟果報」、第8種「宣說般若」、第11種「如實利他」、第13種「令眾生引生功德」,皆顯示行者之究竟成就,必在利他中完成。
– 利他不僅不損自利,反能加速自利之圓滿。如以說法度眾,自身智慧增長;以慈悲利他,自身菩提心堅固,此即第9種「魔不能壞大菩提心」 之內涵。
(三)自他不二,互為增上
– 十四種功德實為一整體,自利與利他並非截然二分。例如:
– 第6種「生於般若國土」,既是自得聞法之機,亦是利他弘法之緣;
– 第9種「菩提心不退」,既是自心堅固,亦是利他事業不斷之保證;
– 第13種「令眾生生功德」,行者因此累積無量福德,反成自利。
– 此即大乘菩薩道之核心精神:自利利他如一體兩面,缺一不可,相輔相成。講義所云「涵蓋修行之全部果報」,正顯此圓滿不二之義。
四、結論
加行功德十四種中:
– 純自利者有八種(第1、2、3、4、7、10、12、14種);
– 純利他者有四種(第5、8、11、13種);
– 自他兼攝者有兩種(第6、9種)。
而自利與利他並非對立,而是互為根基、互為增上、終歸一體。自利成就方能真實利他,利他圓滿方成究竟自利。此即大乘加行功德之殊勝所在,亦為菩薩行者當勤精進、悲智雙運之要義。
破除障礙:四十六種加行過失的辨識與對治
問題3 四十六種加行過失可分為三類,行者應如何辨識並對治這三類障礙?
一、四十六種加行過失之分類回顧
講義將四十六種加行過失明確分為三類:
1. 自身引生之違緣(共20種):由行者內在煩惱、錯誤心態與不如法行為所生。
2. 缺乏自他順緣之障礙(共23種):由師徒因緣不具、聞法與弘法條件不足等外在人事因緣所生。
3. 魔事干擾之違緣(共3種):由非人、天魔等外力干擾所致。
此三類過失涵蓋內在煩惱、師徒因緣不具及外力干擾三方面,行者當善加辨識,方能遠離留難。
二、辨識與對治各類過失之方法
(一)自身引生之違緣(20種)——辨識與對治
1. 辨識要點
此類過失皆源於行者自身之心態、見解與行為偏差,主要包括:
– 修法疲厭、憍慢、散亂(頻伸呵欠、戲笑);
– 執取錯誤見解(執一切皆無、執文字即般若、執無文字即般若);
– 退失信心或棄捨般若(退失信心、棄捨般若修小乘、執大小乘相同);
– 貪著世間利養恭敬、貪著極樂境界;
– 於欲塵起下劣尋伺、不合時宜之持誦等。
2. 對治方法
– 以正知正念攝持:行者須時時觀察自心,辨認疲厭、憍慢、散亂等生起之相,立即以正念對治。如《入菩薩行》所說,應以正知恆常檢視三門。
– 依止正見,抉擇空性:針對執文字、執無文字、執一切皆無等錯誤見解,應依止中觀正理,了知空有不二、緣起性空之真實義,不墮常斷二邊。
– 發起長遠心與出離心:對治疲厭與貪著,應思維加行須經長劫勤修,非速可成,故當策勵精進;同時觀輪迴過患,捨離對利養、恭敬、樂境之貪著。
– 依教奉行,不雜餘修:不棄捨般若而求小乘,亦不執大小乘完全相同。應知般若為諸佛母,大小乘之差別在於發心與是否以空慧攝持,然究竟一乘,行者當安住於大乘正道。
(二)缺乏自他順緣之障礙(23種)——辨識與對治
1. 辨識要點
此類障礙主要表現為師徒之間、聞法者與說法者之間條件不相應,例如:
– 聞者求法而說者不應;
– 聞者欲略說而說者廣演,或反之;
– 聞者修苦行、好布施、作善業,而說者不修、慳悋、作不善;
– 聞者欲書寫、已離五蓋、得陀羅尼,而說者不欲、未離、未得;
– 說者樂獨處而聞者欲領徒眾,或聞者欲隨行而說者不肯;
– 說者為名利、往危險處、戀施主喜散亂,而聞者不願隨行。
2. 對治方法
– 事前觀察,謹慎擇師擇徒:如講義前文強調,行者須多生多世親近善知識,故聞法者應預先觀察說法者之德行、悲心與法義純正與否;說法者亦應觀察聞者是否具器。若因緣不具,不應勉強湊合。
– 以慈悲與智慧調和差異:若已建立師徒關係而出現需求不對等(如略說廣說、獨處領眾等),雙方應以利他為重,互相溝通、彼此包容。說法者應隨順眾生根器而施教,聞法者亦應尊重善知識之教誡。
– 捨離名利,以法為重:針對說者為名利、戀施主等過失,行者(無論師徒)皆應以清淨心求法說法,不為名聞利養。若遇說者往危險處而聞者不願隨,雙方應衡量修行之真實利益與安全,可暫時分離或另覓方便。
– 共建增上緣:行者應多修福慧資糧,祈願師徒因緣和合、聞法順緣具足。如講義所說,加行需善知識攝受,故當勤修供養、禮敬、請問,以累積順緣。
(三)魔事干擾之違緣(3種)——辨識與對治
1. 辨識要點
此類過失來自外力干擾,講義列出三種:
– 自在天等幻作比丘,離間師徒或所證之法;
– 魔王宣說虛假之般若;
– 惡魔幻作佛像,令行者執著非真實之境。
2. 對治方法
– 依止正法印,辨別真偽:行者須以三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或四依止(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依智不依識)為標準,檢驗一切所見所聞。縱使現比丘相、佛像,若所說教法違背般若空性與大乘悲心,即知為魔擾。
– 不執著境界,安住空性:魔事多以幻相引誘行者執著,故行者應以空慧觀照,了知一切相如幻如化,不取不捨。如《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能安住於無相、無住之空性,魔事自息。
– 祈請三寶護念,修護輪與除障法:行者應至心祈求諸佛菩薩加持,憶念佛號或持誦般若波羅蜜多經,同時可修習金剛薩埵、馬頭明王等除障法門,以堅固道心,令魔不得其便。
– 親近善知識與僧團:魔事往往在行者孤立時乘隙而入,故行者應常依止具德善知識及清淨僧團,大眾共修之力能有效遮止魔擾。
三、三類過失之關聯與總對治原則
1. 內因為主,外緣為輔:自身引生之煩惱(第一類)為根本因,缺乏順緣(第二類)與魔事干擾(第三類)多由此而引發。若自心正見堅固、煩惱調伏,則外緣障礙與魔事不易侵入。
2. 總對治為「般若空慧」:講義指出,加行本質即以空慧攝持。無論何種過失,行者若能安住於緣起性空之正見,則不執著、不恐懼、不貪戀,所有障礙皆可轉為道用。
3. 悲智雙運,勤修福慧:行者應同時累積福德資糧(布施、持戒、供養、懺悔)與智慧資糧(聞思修般若),二者如鳥雙翼,能助行者超越一切內外障礙。
四、結論
四十六種加行過失雖繁,然歸其根本,不外乎自心煩惱、師徒因緣、外力魔擾三類。辨識之要在於正知正念與正法印證,對治之要在於般若空慧與慈悲方便。行者若能:
– 內調自心——以空慧對治煩惱與邪見;
– 外擇善緣——以智慧觀察師徒因緣,遠離不具順緣之境;
– 上求加持——以虔誠祈請三寶,修除障法門;
則能漸次遠離過失,令加行順利圓滿,速證一切智。此即講義所示「當善加辨識,方能遠離留難」之深義。
修行地圖:十六種智相的次第深意
問題4 一切智加行十六種智相,從「知如來出現」至「知能仁證真如為他開示」,其排列次第有何深意?
一、十六種智相之回顧
講義將一切智加行十六種智相,依序分為三組:
第一組(前五種):
1. 知如來出現於世間;
2. 知於勝義諦中,世界本無成、住、壞、空之實性;
3. 知眾生心行無量差別;
4. 知心安住於人無我之空性修觀(心略);
5. 知心外散不集中於無我觀(心外散)。
第二組(第六至十一種):
6. 知心行如虛空不可窮盡(無盡行相);
7. 知內心有貪、瞋、癡等煩惱;
8. 知內心無貪等煩惱;
9. 知心活動範圍廣大;
10. 知心量廣大無量;
11. 知心識無見無對(無形無對)。
第三組(第十二至十六種):
12. 知五眼之心不可見;
13. 知心之出、沒、屈、伸等現象皆緣起幻起,無實主宰;
14. 知除人無我相外,其餘心行皆為幻起,非究竟真實;
15. 知真如行相——真實空為真如之相;
16. 知能仁(佛陀)證真如並為他開示。
二、排列次第之深意
此十六種智相之排列,並非隨意羅列,而是由外而內、由境而心、由粗而細、由世俗而勝義、由自利而利他,展現菩薩修加行時智慧漸次深入之歷程。其深意可分為以下五個層次:
(一)由外境觀察轉入內心修證(第1至5相)
– 第1相「知如來出現」:首先了知佛法流布之根本增上緣——佛陀出世。此為修行之外在根本所依,菩薩於加行之初,即知三寶之源頭。
– 第2相「知世界無壞性」:進而觀察所處之世界,了知於勝義中世界無成壞實性,破除外境實執。
– 第3相「知眾生心行差別」:再將觀察轉向所化眾生,知眾生心行無量,此為利他之基礎。
– 第4、5相「知心略與外散」:最後收攝於自心,觀察自己在修無我觀時,是專注還是散亂。由外境觀察,漸次轉入自心修持之覺察。
此五相之次第,顯示菩薩修行由廣觀外境,進而了知眾生,最後返觀自心,合乎修行由博返約、由外而內之原則。
(二)由心行粗相深入心性本質(第6至11相)
– 第6相「無盡行相」:了知眾生心念相續無有邊際,此為心行在**時間上之無盡**。
– 第7、8相「有貪等及無」:觀察自心煩惱之有無,此為心行內容之染淨。
– 第9、10相「廣大無量心」:知心活動範圍廣大、體量無量,此為心量在空間上之無邊**。
– 第11相「無見無對」:了知心識無形無對,非色法故不可見、無質礙,此為心之本質非物質性。
此六相之次第,由時間無盡到染淨差別,再到空間廣大,最後歸結於心識之無形本質,顯示菩薩由觀察心行之粗顯相狀,逐步深入心性之本然狀態,由相入體,由用顯體。
(三)由分別心行趣入無我真如(第12至15相)
– 第12相「五眼之心不可見」:進一步指出,即使以五眼觀察心識,其體性終究無形可見,破除對心識之**實體執著**。
– 第13相「知心出沒屈伸等幻起」:了知一切心行活動(出、沒、屈、伸)皆由五蘊和合幻現,無實主宰之我,破除人我執。
– 第14相「知餘心行皆幻,唯人無我為真實」:明確抉擇——除人無我之空性外,其餘心行皆是幻相,非究竟真實。此為抉擇真實與虛妄。
– 第15相「知真如行相」:最終了知真實空性才是真如之相,一切法以緣起無自性之空性**為本質,破除對「人無我」之粗分執著,趣入法無我之究竟空性。
此四相之次第,展現菩薩由破心實有,到破人我,再到抉擇唯空性真實,最終**證入真如空性,是為由世俗入勝義、由分別智入無分別智之關鍵轉折。
(四)由自證真如圓滿利他之行(第16相)
– 第16相「能仁證真如,復為他開示」:此為十六相之究竟圓滿。菩薩不僅自證真如,更以大悲心為眾生開示真如之理,施設方便教法。
此相之深意有三:
1. 自覺覺他圓滿:能仁(佛陀)歷三大阿僧祇劫修行,圓滿福慧,自證真如;復以悲心說法利生,自利利他皆臻究竟。
2. 加行目標之完成:前十五相為菩薩自身修證之歷程,第十六相則顯示修行成果回歸利他,符合大乘不共精神。
3. 與初相呼應:初相「知如來出現」為仰慕佛陀之功德,終相「知能仁證真如為他開示」為自身成就如來事業,首尾一貫,因果相成。
(五)總體次第之三大主軸
歸結十六相之排列次第,可歸納為三大主軸:
1. 由外而內:從如來、世界、眾生等外境,漸次收攝至自心修證(第1至5相)。
2. 由粗而細:從心行之時間、染淨、空間等粗相,深入至心性無形、無我、真如等細微本質(第6至15相)。
3. 由自而他:從自修空性、自證真如,最終導向為他開示、利樂有情(第16相),彰顯大乘菩薩道之究竟歸趣。
三、結論
一切智加行十六種智相之排列次第,絕非無序之列,而是一套完整的大乘菩薩修行地圖:
– 始於仰信如來,確立修行根本;
– 次觀世界與眾生,擴大心量與悲心;
– 再返觀自心,從心行粗相漸入空性本質;
– 終證真如,並以此自證之智慧與慈悲,為眾生開示,圓滿佛果。
此次第展現了菩薩由聞思修入三摩地,由世俗諦入勝義諦,由自利成就趨向利他圓滿之必然歷程。行者若能依此次第修習加行,則能如講義所云:「以此十六相為所緣而修加行,能漸次趣入一切智,圓滿般若波羅蜜多。」此即排列次第之究竟深意。
名相辨析:「智相」與三智「行相」的異同
問題5 加行之「智相」與前文所說三智之「行相」有何異同?
一、問題背景與名相釐清
在《現觀莊嚴論》中,「行相」(ākāra)與「智相」(lakṣaṇa)皆為描述智慧運作與所緣境之重要概念。為精確比較二者異同,首先須釐清其各自所指:
– 三智之行相:指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三種智慧,於修行過程中所緣取、所通達之種種境相或面向。行相側重於所緣境之相狀,以及智慧如何認知、分別、了別這些相狀。
– 加行之智相:指菩薩修加行時,以空慧攝持,所了知、所證得之十六種智慧特質。智相側重於能緣智之特質與功能,即智慧本身所具之認識相、殊勝相與作用相。
簡言之,「行相」偏於所緣境之相狀,「智相」偏於能緣智之體性與作用,但二者在加行修持中實為一體兩面。
二、二者之差異
(一)所指面向不同
| 項目 | 三智之「行相」 | 加行之「智相」 |
| 側重點 | 側重於智慧所了知之境的相狀 | 側重於智慧本身之特質與作用 |
| 內涵 | 指三智各自緣取之特定境相,如一切智知諸法共相(無常、無我),道相智知眾生根器、道品等 | 指菩薩修加行時,智慧所具之三種能相:智相(知如來、知真如等)、殊勝相、作用相 |
| 代表內容 | 如「知諸法皆空」、「知眾生根器差別」、「知一切種智」等,屬所緣境的描述 | 如十六種智相:「知如來出現」、「知世界無壞性」、「知能仁證真如為他開示」等,屬智慧活動的具體展現 |
(二)層次與範疇不同
– 三智之行相涵蓋整個般若道之修行歷程,從下品資糧道至無學道,範圍寬廣,包含凡夫、聲聞、菩薩、佛之各層次智慧。
– 加行之智相則僅限於加行位(即止觀雙運、以空慧攝持之階段)之智慧特質,是對「加行智慧」之具體界定,範疇較為專門。
(三)能所關係不同
– 行相多從所緣境立名,如「知眾生心行」、「知世界無壞」——此等皆為心之所緣對象。
– 智相則從能緣智之特質立名,如「智相」本身即指智慧之了知功能,「殊勝相」指其不共二乘之殊勝性,「作用相」指其利他之效用。
(四)數量與分類不同
– 三智之行相依三智各自內容,數量眾多且分類繁複,總攝一切所知境。
– 加行之智相則明確歸納為十六種,且有「智相、殊勝相、作用相、自性相」之分類結構(講義頌十四),體系清晰。
三、二者之相同
(一)同為智慧之表現形式
無論是「行相」或「智相」,皆為智慧於修行過程中所呈現之**認知功能與所證內容**。二者皆不離般若波羅蜜多之本質,皆為菩薩修習加行時所應了知與證得。
(二)皆以空性為究竟歸趣
– 三智之行相雖描述種種境相,然其究竟目標皆為通達「諸法實相」——即空性。如一切智知無我,道相智知如幻緣起,一切相智知一切法空無自性。
– 加行之智相更直接以「真如」、「空性」為核心,如第十五相「知真如行相」、第十六相「證真如為他開示」,明確以空性為所證。
(三)皆為菩薩修加行之所緣與方便
– 講義明言:「菩薩以此十六相為所緣而修加行,能漸次趣入一切智。」此處「十六相」即智相,作為所緣境。
– 同理,三智之行相亦為菩薩修行時所緣之對象,如知眾生心行、知世界無常等,皆為引發空慧之方便。
(四)皆具「能表」與「所表」之關係
– 加行智相之三種能相(智相、殊勝相、作用相)用以表徵加行之特質,而自性相則為所表之本質。
– 三智之行相亦類似,每一種行相皆表徵該智慧之某一面向,如「無常行相」表徵一切智對諸法之認識。
四、二者之互攝關係
(一)「智相」為「行相」之具體化與深化
– 三智之「行相」偏於廣大所知境之描述,而加行之「智相」則將這些境相收攝為菩薩加行位上所應如實了知之智慧特質。例如:
– 一切智之行相「知諸法無常、無我」,在加行智相中具體表現為「知心略及外散」(知心是否安住無我觀)、「知有貪等及無」(知煩惱有無)等。
– 故可說「智相」是將「行相」落實於加行實修中的操作型定義。
(二)「行相」為「智相」之基礎與所依
– 菩薩若不知三智之廣大行相,則無法生起加行之智相。例如:
– 若不知「眾生心行無量差別」,則無法生起「知眾生心行」之智相;
– 若不知「世界無成壞實性」,則無法生起「知世界無壞性」之智相。
– 故「行相」是「智相」之所緣基礎,「智相」是對「行相」之勝義觀察與空性攝持。
(三)二者皆不離「止觀雙運」與「空慧」
– 無論是了知三智之行相,或是修習加行智相,皆須依止觀雙運所生之空慧方能成就。二者在本質上皆為般若智慧之不同層面顯現。
五、結論
加行之「智相」與三智之「行相」,其異同可總結如下:
| 比較面向 | 三智之「行相」 | 加行之「智相」 |
| 側重點 | 所緣境之相狀 | 能緣智之特質與作用 |
| 範疇 | 涵蓋整個般若道 | 專指加行位 |
| 分類 | 依三智而繁多 | 明確歸納為十六種 |
| 與空性關係 | 以空性為究竟歸趣 | 直接以真如空性為核心 |
| 能所關係 | 偏於所緣 | 偏於能緣 |
| 修行功能 | 作為廣大所緣境 | 作為具體修證之智慧特質 |
相同之處在於:
1. 二者皆為般若智慧之表現;
2. 皆以空性為究竟;
3. 皆為菩薩修加行之所緣與方便;
4. 皆具能表與所表之結構。
互攝關係在於:
– 「行相」為「智相」之廣大基礎與所依;
– 「智相」為「行相」之具體深化與勝義攝持;
– 二者相輔相成,共同構成菩薩加行位之完整智慧修持體系。
故知,「行相」與「智相」實為一體兩面:前者廣開所知境,後者深攝能知智;菩薩修加行時,既要了知三智之種種行相,亦要以此為緣,生起十六種智相,方能圓滿加行,速證一切智。此即講義所示「菩薩以此十六相為所緣而修加行,能漸次趣入一切智」之深義。